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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認真] 西環警民衝突。。。 [打印本頁]

作者: Opica    時間: 6-11-2016 20:14     標題: 西環警民衝突。。。


咁搞法只有阿爺一個係贏家。。。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6-11-2016 20:19

發生乜事?
作者: 0o0p    時間: 6-11-2016 20:44

花生仲銷活動...
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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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n_jona    時間: 6-11-2016 21:06

好似話有警察跌子彈
唔係去管遊行既警察唔帶槍咩?
作者: sovietarmy2012    時間: 6-11-2016 21:07

係咪拎盡就係834393元?正常呀,係人都會拎盡.

我反而想知歷屆議員申領多少
作者: Opica    時間: 6-11-2016 21:11

取消資格要嘔番
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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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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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oray    時間: 6-11-2016 21:19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6-11-2016 21:06 發表
好似話有警察跌子彈
唔係去管遊行既警察唔帶槍咩?
No
作者: gtoray    時間: 6-11-2016 21:28

我唔認同兩位既宣誓內容
但亦唔認同政府先以手段去阻止某d人參選
更甚係阻止成為議員,仲要冠以依法行事之名,嘔心
作者: 0o0p    時間: 6-11-2016 21:56

疑問:以目前立法會議值比例 2個位置萬一重選落入建制派 比例係幾多 2條友會唔會成為千古罪人
作者: Dave    時間: 6-11-2016 22:01

某程度我幾同情兩位青政,呃下like 擺下資態出下位.. 點知會一沈百踩玩出火,連泛民都補多腳驚死唔斷氣。
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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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gchak    時間: 6-11-2016 22:35     標題: 回覆 14# 的帖子

唔好係度打字啦~
落街幫警察卜埋佢地一份啦

[ 本帖最後由 kongchak 於 6-11-2016 22:44 編輯 ]
作者: sealsman    時間: 6-11-2016 22:53

引用:
原帖由 kongchak 於 6-11-2016 22:35 發表
唔好係度打字啦~
落街幫警察卜埋佢地一份啦
教唆他人普通襲擊?
作者: JOHN2    時間: 6-11-2016 22:55

班差佬其實都慘,玩政治遊戲俾人拉埋落水,見班後生玩得激烈得滯唔通唔做野?逗份糧就係要執法但而家做又俾人鬧唔做又俾人鬧
作者: loveless    時間: 6-11-2016 22:58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6-11-2016 22:18 發表
磚頭又來了
第三張相應該唔係今晚的吧?
作者: Jonny.R    時間: 6-11-2016 23:02

其實上街果班 係咪支持人地罵佢地係支那
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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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ho837    時間: 6-11-2016 23:13

冇計! 黑蟻紅蟻互鬥理論! 移民!
作者: jn_jona    時間: 6-11-2016 23:20

引用:
原帖由 Jonny.R 於 6-11-2016 23:02 發表
其實上街果班 係咪支持人地罵佢地係支那
我唔撐果兩個既做法
但更加唔支持行政干預立法
作者: MG-42    時間: 6-11-2016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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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protex    時間: 6-11-2016 23:28

提出左司法覆核, 但唔等判決就要求釋法係咩玩法?
我都唔支持青政二人行徑, 不過政府今次做法真係好難睇
作者: kongchak    時間: 6-11-2016 23:38     標題: 回覆 20# 的帖子

我只係想話你知做人唔好咁偽善
明明兩邊都有問題
作者: 0o0p    時間: 6-11-2016 23:39

有咩唔啱者好  記低個名
過多幾人年先抄家咪算囉
相煎何太急

高度自治 適度干預

[ 本帖最後由 0o0p 於 6-11-2016 23:43 編輯 ]
作者: JBL    時間: 6-11-201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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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gchak    時間: 6-11-2016 23:40     標題: 回覆 16# 的帖子

自己google下有冇條咁既條例 唔該.
作者: Jonny.R    時間: 6-11-2016 23:43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6-11-2016 23:20 發表

我唔撐果兩個既做法
但更加唔支持行政干預立法
我唔撐果兩個 更加唔想果兩位做到議員
無奈既係唯一方法係釋法
作者: sealsman    時間: 6-11-2016 23:49

引用:
原帖由 kongchak 於 6-11-2016 23:40 發表
自己google下有冇條咁既條例 唔該.
睇下有無警察上門味知囉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6/18/P201406180665.htm
二)警方會否盡速採取行動,遏止透過互聯網教授他人使用武器、鼓勵參與攻擊立法會,以及煽動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我回覆如下:

  就有人在網上發布有關衝擊立法會的指南,警方高度關注,並已主動作出調查。       

  另外,警方在六月十七日亦接獲市民的報案,指在社交媒體有人號召衝擊立法會,案件列作「求警協助」,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跟進。

  視乎實際的情況,在互聯網上發布涉及虛假或煽動他人犯罪的信息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61條的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根據普通法,煽動他人干犯任何實質罪行已屬犯法。

  警方提醒市民,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所以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
作者: kongchak    時間: 6-11-2016 23:53     標題: 回覆 30# 的帖子

你又真係去查~

(可能)觸犯
你告下咪知~

真係覆完你都覺得自己有d低b
作者: jn_jona    時間: 6-11-2016 23:57

引用:
原帖由 Jonny.R 於 6-11-2016 23:43 發表

我唔撐果兩個 更加唔想果兩位做到議員
無奈既係唯一方法係釋法
釋法搬得一次龍門就有第二次
就算要趕佢地出局都要以理服人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05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6-11-2016 23:26 發表


我諗冇公司請人會請個抱負係分裂公司既人番工囉...  點自由都冇可能比個咁既人入公司

如果換轉你係間公司既老闆 , 你會唔會請呢個人先?? 如果你話可以照番工,我冇野講
咁要睇下個老闆係人民定係一個極權啦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06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6-11-2016 23:39 發表

你話牙...?我唔認同喎!
話不投機半句多,你咪x再回我,我亦唔x想理你,收線
人家似乎無粗口過你喎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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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09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08 發表

sorry...我改返dx
仲有個9字
作者: matthong    時間: 7-11-2016 00:17

其實法例都係人定嘅啫,現在先發現有未夠完善嘅地方,所以update返啲嘢切合返現實需要,都好正常吖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22

引用:
原帖由 matthong 於 7-11-2016 00:17 發表
其實法例都係人定,現在先發現有未夠完善地方,所以update返切合返現實需要,都好正常吖
有一日,有人比人告一條罪唔入
咁就可以修改法例完善佢,仲可以有追溯
告到入為止,諗起都爽YY呀
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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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ngchak    時間: 7-11-2016 00:25     標題: 回覆 37# 的帖子

有政治含義既釋法~
港人治港大前提下,有需要中央幫我地完善?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29

引用:
原帖由 kongchak 於 7-11-2016 00:25 發表
有政治含義既釋法~
港人治港大前提下,有需要中央幫我地完善?
玩完個完,善終個善
作者: matthong    時間: 7-11-2016 00:32

你地覺得香港本身嘅英治法制好完善咩?
作者: jn_jona    時間: 7-11-2016 00:34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7-11-2016 00:22 發表


有一日,有人比人告一條罪唔入
咁就可以修改法例完善佢,仲可以有追溯
告到入為止,諗起都爽YY呀
法律係有程序去定
唔係一方話係就係 龍門任你搬
聽日大陸話唔想香港人玩槍 後日就釋你法
諗起都爽
作者: kongchak    時間: 7-11-2016 00:34     標題: 回覆 39# 的帖子

唔知你講咩
你唔好腦補認為我係咁諗~
我只係講左一句話兩邊有都問題
你扯埋:分裂國家合法化,拎刀吉人

btw玩過界..抵死 我好認同~
違反基本法有待相確...
不過我只係覺得佢地唔係幾適合做議員,因為選民主要唔係要佢地做呢d~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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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thong    時間: 7-11-2016 00:37

如果法例體制係咁完善,現在就唔會有咁多人喺西區集體犯法啦
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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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protex    時間: 7-11-2016 00:39

一場球賽, 球證旁證同一半球員已經係你o既人, 對家打901死守, 攻唔入要求改球例要對家打少兩個.......
作者: wing383    時間: 7-11-2016 00:39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7-11-2016 00:22 發表


有一日,有人比人告一條罪唔入
咁就可以修改法例完善佢,仲可以有追溯
告到入為止,諗起都爽YY呀
“一罪兩審小組委員會主席石永泰資深大律師說︰「現有規則旨在令罪犯可免就基於相同事實的同一項罪行而再次遭到檢控,但倘若此規則所引致的後果是容許某人在嚴重罪行的審訊中獲判無罪之後,即使出現新而有力的罪證,此人卻仍可逃過法律制裁,不用受罰,則這並不符合公義,而且從社會大眾的角度來看亦不恰當。」”

無知從來最可怕...
作者: vgrdragon1    時間: 7-11-2016 00:41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6-11-2016 23:57 發表

釋法搬得一次龍門就有第二次
就算要趕佢地出局都要以理服人
係就係搬龍門,不過係自己趕自己出局嗰2位好地地個龍門係度唔射波,亂搬龍門引致自己紅牌出局,與人無尤!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7-11-2016 00:43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34 發表

我淨係知道美國夠民主喇嘛,如果有參/眾議員宣誓時尌吹分裂加州或德州等地方獨立,再加一句Fxxx USA落去,你古仲有無得做議員?你古美國會唔會放過佢?仲有全世界有邊個國家係會得,我好想知,請大家比個實例我睇下,等香港 ...
我贊成用現有規例去DQ佢, 但度身訂造條新例去做佢好似唔多公平
作者: sealsman    時間: 7-11-2016 00:47

就算今日釋法失敗
每日150個單程證 加埋d姨媽姑姐 中港婚姻 拎綜援 睇急症
不停收地起樓 大白象公程
人口老化 自由行買買買
醫療 交通 政策崩壞 走資
唔駛2047年都衰過三線城市啦
作者: matthong    時間: 7-11-2016 00:50

引用:
原帖由 vgrdragon1 於 7-11-2016 00:41 發表


係就係搬龍門,不過係自己趕自己出局嗰2位好地地個龍門係度唔射波,亂搬龍門引致自己紅牌出局,與人無尤!
講得好啱 自己申請型係要付出代價

[ 本帖最後由 matthong 於 7-11-2016 00:51 編輯 ]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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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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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0:57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12:52 AM 發表

其實睇返數據大陸人拎綜援真係唔係太多咋,本地人至勁呀,(由其有細路果D)
你緊係未去過天水圍睇下果D屋村樓下果D人,個個都唔係講廣東話,係到唔洗做有樓住仲可以日日飲下茶仲食埋個下午茶果D廢物,緊係唔係大陸人啦可?因為拎埋香港身份證啦嗎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57

引用:
原帖由 wing383 於 7-11-2016 00:39 發表


“一罪兩審小組委員會主席石永泰資深大律師說︰「現有規則旨在令罪犯可免就基於相同事實的同一項罪行而再次遭到檢控,但倘若此規則所引致的後果是容許某人在嚴重罪行的審訊中獲判無罪之後,即使出現新而有力的罪 ...
我預左有人咁講啦
咁我改埋可以一罪兩審咪得囉
夠完善喇啩
作者: vgrdragon1    時間: 7-11-2016 00:58

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7-11-2016 00:39 發表
一場球賽, 球證旁證同一半球員已經係你o既人, 對家打901死守, 攻唔入要求改球例要對家打少兩個.......
問題係打9個嗰隊特登犯球例,然後諗埋D曲折離奇的理由話自己遵守緊例,連帶埋把士巴拿落場拎出黎都話Ok,係唔係咁都無必要指出佢地唔啱呢?究竟係邊個想「改例」呢?

你當然可以覺得2、3條X街球證都處理到,毋須國際足協,但國際足協覺得做法已成歪風及有人蓄意曲解球例,有必要出黎重申球例原本的體育精神,佢在非常時期亦有此適當的權力,成件事亦都合理。
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0:58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52 發表

其實睇返數據大陸人拎綜援真係唔係太多咋,本地人至勁呀,(由其有細路果D)
大陸人幾時開始可以拎香港綜援架?
作者: loveless    時間: 7-11-2016 00:59

A. 仇恨永遠解決唔到問題.
B. 仇恨永遠最容易集聚人心

不停loop
作者: wing383    時間: 7-11-2016 01:00

引用:
原帖由 rYaN 於 7-11-2016 00:57 發表

你緊係未去過天水圍睇下果D屋村樓下果D人,個個都唔係講廣東話,係到唔洗做有樓住仲可以日日飲下茶仲食埋個下午茶果D廢物,緊係唔係大陸人啦可?因為拎埋香港身份證啦嗎
無奈地呢D家庭正正係部份香港人製造出來的.....
作者: sealsman    時間: 7-11-2016 01:00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52 發表

其實睇返數據大陸人拎綜援真係唔係太多咋,本地人至勁呀,(由其有細路果D)
大陸有樓落離申請公屋 睇$100急症都夠死啦
借香港救護大學 Hong Kong Paramedics University圖一用
救護做消防二奶 budget人手無得加 得主任以下會去車 一架車三個人分三更 800萬人加自由行同旅客 訓唔到 頭痛又call下車 有事失救唔好問點解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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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toray    時間: 7-11-2016 01:03

老老豆豆,我都真係唔支持港獨L的
呢個打靶仔,細細個比鬼佬湊大,依家返黎親生老母度
日日呀支呀左
真係想睇下個老母趕個仆街仔出街自生自滅
最好黎個全民投票,支持中共既一定大比數勝出
作者: sealsman    時間: 7-11-2016 01:03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7-11-2016 00:58 發表


大陸人幾時開始可以拎香港綜援架?
懷仔就離得架啦  多謝不問政治 睇錢,利益做人ge港豬啦
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1:04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02 AM 發表

我知有呢d人,但銃計數據顯視全港整体係以本地出生人士佔最大比重,睇野唔係淨係睇一區...
又可以去睇下新果d屋村係唔係一樣
作者: cccarlos    時間: 7-11-2016 01:05     標題: 回覆 55# 的帖子

學術研究gear戰術好過啦
好彩香港冇再用馬
https://youtu.be/jz0Z5_h_CtY?t=2m50s
賽馬就叻

[ 本帖最後由 cccarlos 於 7-11-2016 01:07 編輯 ]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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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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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1:08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07 AM 發表

我信數據
信數據都唔信自己對眼 比個叻你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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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1:11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10 AM 發表

我都比個叻你,你肯定可睇晒全港18區每一層樓...?
數據話64冇死過一個人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7-11-2016 01:13

引用:
原帖由 vgrdragon1 於 7-11-2016 00:58 發表


問題係打9個嗰隊特登犯球例,然後諗埋D曲折離奇的理由話自己遵守緊例,連帶埋把士巴拿落場拎出黎都話Ok,係唔係咁都無必要指出佢地唔啱呢?究竟係邊個想「改例」呢?

你當然可以覺得2、3條X街球證 ...
你都識講佢犯左球例, 咁球證咪俾牌趕佢出場囉, 有牌唔俾走去改球例又話合理, 我都係轉台睇返NBA算數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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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1:17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15 AM 發表

呢度係香港,唔係大陸,你不如扯遠d去非洲...???
你話點咪點囉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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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g383    時間: 7-11-2016 01:23

其實釋法詳細内容都未出,點解有咁多神人已經看透世事似的,又話修改又加減....從來法例上既字眼都係常見爭拗既地方,係需要有人來解釋,判決先有依據
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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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    時間: 7-11-2016 01:26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20 AM 發表

咩呀?唔夠講就以笑庶醜牙...?
我要講唔會唔夠你講,只係覺得同你講都係多餘!
你有你立場你表達左我有我立場我都表達左,係唔岩傾就唔傾,
講多句都多餘,同埋我又唔會挑釁人!你要挑我就繼續,我唔係小朋友我有其他野要做

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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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thong    時間: 7-11-2016 01:28

呢班人目標就係想香港亂
作者: sealsman    時間: 7-11-2016 01:30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07 發表

我信數據
random sampling 由班part time統計員收返黎ge數據 真係反映到事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瞞稅瞞資產
個魔術師無還學費 唔到傳媒爆 佢都唔還啦 加上政府d數據有無bias就

[ 本帖最後由 sealsman 於 7-11-2016 01:31 編輯 ]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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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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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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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less    時間: 7-11-2016 01:43

引用:
原帖由 rYaN 於 7-11-2016 01:11 發表

數據話64冇死過一個人
平心而論, 中國政府是在事發後兩星期總結及公佈傷亡數字: 241人死亡, 7,000人受傷.
當然, 冇人會信中央. 但又平心而論, 到今日全球亦冇人或機構能指出中央有隱瞞數字既實質証據.
天安門母親運動由2000年開始一直要真相, 到目前一共確認了202名死亡平民.
作者: sealsman    時間: 7-11-2016 01:47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33 發表

係社會福利暑公布既數據,除非你連佢都話唔信,咁再講泥都無必要...
抽樣式民調根本就有一定ge限制同不足 唔關邊個機構事 但同現實情況差幾多 邊個知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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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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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o0p    時間: 7-11-2016 01:57

其實搬龍門還搬龍門  
2條友比較似係球員進場 未唱國歌就向球證吐口水
請問以上情況係應該由國際足協判罰 定由球證俾牌
作者: loveless    時間: 7-11-2016 02:01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1:51 發表

咩牙....!李卓人話死幾千人嫁!佢仲話係北京機場都聽到30公里外天安門晌起既槍聲,我信呀李生嫁.......
容許小弟先小人後亦唔會君子,
我拒絕非黑即白, 冇人會絕對o岩, 同樣冇人會絕對錯.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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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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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less    時間: 7-11-2016 02:07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2:04 發表

講下笑姐笠兄,咪咁認真喇.......
呀大佬你有時真係Pro中國到嚇親我o麻
作者: jacko    時間: 7-11-2016 02:08

引用:
原帖由 0o0p 於 7-11-2016 01:57 發表
其實搬龍門還搬龍門  
2條友比較似係球員進場 未唱國歌就向球證吐口水
請問以上情況係應該由國際足協判罰 定由球證俾牌
當係球證俾牌啦,但當球證俾牌之後,球隊唔服,觀眾唔服,咪唯有足協判囉 我估下炸
作者: JBL    時間: 7-11-2016 0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ec338    時間: 7-11-2016 03:59

老老實實
果兩條友做野講野係過左火位
但事先政府打茅波再先
不過我信就算唔係政府打茅波再先
果兩條友都會玩野

但攪到今時今日
香港亂成咁 絕對係共產黨同香港政府加問題
港英年代 個個肯去做 實攪到錢 有機會有希望 政府官員個個都正常D唔會講埋D白痴野
依家 做到隻狗咁都係沒錢 搵到錢加只係D本身就有錢加人 政府官員講D野都唔係人講出口加
什麼年輕人申請公屋就等於放棄希望 會入幾機萬蚊可以同你講都 我都係中產黎姐 同法國皇后 瑪莉 安東涅瓦特 講D野真係一Q樣
今時今日 後生加沒錢走人 工作又得唔到合理加回報 沒機會沒希望
人民生活得唔到安定 咁樣D人民唔反政府反邊個阿
香港人好現實 人人搵到錢加 得Q閒理你咩 真普選? 邊個做特首?話知你啦
作者: louis265    時間: 7-11-2016 04:02

白痴選民選著兩個冇勇冇謀冇腦既人去搞臭本土個名
建議兩位先熟讀歷史書先
作者: MG-42    時間: 7-11-2016 04: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BC1    時間: 7-11-2016 05:22

引用:
原帖由 matthong 於 7-11-2016 01:28 發表
呢班人目標就係想香港亂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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