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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wargame 帶刀 造型 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y2038    時間: 28-5-2019 11:08     標題: wargame 帶刀 造型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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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8191    時間: 28-5-2019 11:16

理論上唔隨便掹出嚟,冇乜人會理。
事實上,打掃管笏、榕樹澳之類叢林,唔帶刀反而危險。我隊友試過入林俾荊棘完全勾住,差啲出唔番嚟。到最後都係靠把刀先出得番嚟。
引用:
原帖由 jacky2038 於 28-5-2019 11:08 發表
之前打game見到有ching帶 真刀 落場造型用
一般game場 都允許嗎? 謝

作者: Dave    時間: 28-5-2019 11:16

引用:
原帖由 jacky2038 於 28-5-2019 11:08 發表
之前打game見到有ching帶 真刀 落場造型用
一般game場 都允許嗎? 謝
這個應該沒有明顯「規則」可言,
但以運動競技來說,不應該帶有任何利器在身上,真刀在下會視作已開鋒的軍刀吧,
在危險性來說,在下並不建議甚至不準許落場的玩家拿已開封的利器下場,刀劍無眼也,WARGAME 的防具只防BB 彈,不防刀刃。
作者: geoprotex    時間: 28-5-2019 12:45

我會帶Gerber multitools, 純粹為方便整槍
作者: pmcoperator    時間: 28-5-2019 16:02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8-5-2019 11:16 發表
理論上唔隨便掹出嚟,冇乜人會理。
事實上,打掃管笏、榕樹澳之類叢林,唔帶刀反而危險。我隊友試過入林俾荊棘完全勾住,差啲出唔番嚟。到最後都係靠把刀先出得番嚟。
掃管笏仲存在嗎﹖
作者: 48191    時間: 28-5-2019 16:06

早三個月前先打完咋喎
引用:
原帖由 pmcoperator 於 28-5-2019 16:02 發表


掃管笏仲存在嗎﹖

作者: BLSK    時間: 28-5-2019 16:27

用mutitool 剪好過啦,始終利器危險
造型用膠刀好過啦,反正一樣樣又拎得黎玩
作者: loveless    時間: 29-5-2019 00:22

個人有一定數量既刀, Busse到 Frisk到Strider到Mad Dog到Bushman到Tramontina都有. 但會帶出街只會係multitool. 為造型帶把刀出街?諗都唔會諗.
跳樓都唔犯法, 唔代表我要跳.
作者: hermansiu    時間: 29-5-2019 01:07

我會帶把磨利左嘅萬用刀,都係以防萬一有咩kick 住,整親果時用姐
作者: pmcoperator    時間: 29-5-2019 09:15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8-5-2019 16:06 發表
早三個月前先打完咋喎
因為我都唔記得左呢個場
搵日Book佢先
作者: Arisaka    時間: 29-5-2019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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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protex    時間: 29-5-2019 16:10

Model answer: 身為一個戶外運動愛好者, 有把求生刀o係身係好合理
作者: channet    時間: 29-5-2019 16:24

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9-5-2019 12:44 發表
會擔心原因唔係場地批唔批准,而係你返屋企途中,
比人搜身搜到出尼有咩解釋  藏有攻擊性武器
我相信如果一套wargame gear而attach把刀就唔會有事既,但如果你成個身得把刀咁就大獲喇,就算係multitools都可能會返差館
作者: pmcoperator    時間: 29-5-2019 17:37

呢個問題令我聯想到一隻動物
作者: channet    時間: 29-5-2019 18:05

引用:
原帖由 pmcoperator 於 29-5-2019 17:37 發表
呢個問題令我聯想到一隻動物
無啦啦衝出黎話脅持人質 再大叫你地全部死左喇個隻? 😂
作者: 48191    時間: 29-5-2019 18:57

引用:
原帖由 geoprotex 於 29-5-2019 16:10 發表
Model answer: 身為一個戶外運動愛好者, 有把求生刀o係身係好合理

作者: 48191    時間: 29-5-2019 18:58

沙林2: 死人區人質脅持事件。
引用:
原帖由 pmcoperator 於 29-5-2019 17:37 發表
呢個問題令我聯想到一隻動物

作者: loveless    時間: 30-5-2019 13:09

帶把刀出街從來都唔犯法.
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就要做.

你帶住把刀好型, 又唔犯法, 何樂而不為?
不為係因為你無從估計有冇其他人, 身痕隨手打個3位數電話,
話有人行為令人不安乜乜云云,
下一秒你就陪緊警察叔叔傾偈.
搞一大餐最終冇人會告得你入,
不過時間/金錢/精神負擔全部係你埋單既,
呢種結果自不然令你想上街遊行屌政府,
因為相對屌人地好易, 反思自己則難好多.

再重申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都就要做.
含住碌12吋假陽具行出街, 都唔犯法,
可能響社會部份人心目中, 亦係種個人喜好、一個好造型.
作者: tinyau1134    時間: 30-5-2019 13:18

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29-5-2019 18:58 發表
沙林2: 死人區人質脅持事件。
國寶
作者: 48191    時間: 30-5-2019 13:48

我冇講係邊個呀!
引用:
原帖由 tinyau1134 於 30-5-2019 13:18 發表
國寶

作者: marco91919    時間: 31-5-2019 18:59

有gurkha
打GAME有時帶有時唔帶
帶唔帶都無所謂
利器係工具 唔一定用黎傷人 打驚有一定程度上既功用
但帶左有機會方便D 唔帶咪唔行咁入林囉
唔洗深究咁多
作者: reniless    時間: 31-5-2019 19:24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9-5-2019 00:22 發表
個人有一定數量既刀, Busse到 Frisk到Strider到Mad Dog到Bushman到Tramontina都有. 但會帶出街只會係multitool. 為造型帶把刀出街?諗都唔會諗.
跳樓都唔犯法, 唔代表我要跳.
爭咁啲,加把SW671配搭鬼面罩。
作者: rho837    時間: 31-5-2019 19:32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30-5-2019 13:09 發表
帶把刀出街從來都唔犯法.
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就要做.

你帶住把刀好型, 又唔犯法, 何樂而不為?
不為係因為你無從估計有冇其他人, 身痕隨手打個3位數電話,
話有人行為令人不安乜乜云云,
下一秒你就陪緊警察 ...
載把刀放係袋內係唔犯法! 但好似在公眾地方咩住把刀係身俾人見到就係犯法! 不過game場係私人地方就冇問題, 但在街場打game時咩刀就...
作者: jacky2038    時間: 31-5-2019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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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6-2019 13:16

最緊要係無人'乍型'投訴.同在安全情況下使用.照計無問題.
但一旦離開game場,至好妥善收好.以免有機會觸犯法例.
作者: mkmonkey    時間: 2-6-2019 14:01

如果單純為造形,點解唔用 Dummy 膠刀呢?
應該點都唔會貴過真野吧。
作者: channet    時間: 2-6-2019 16:04

引用:
原帖由 mkmonkey 於 2-6-2019 14:01 發表
如果單純為造形,點解唔用 Dummy 膠刀呢?
應該點都唔會貴過真野吧。
刀係有佢既實用性既,而且唔係每一種刀都有dummy
作者: Arisaka    時間: 2-6-20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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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less    時間: 3-6-2019 12:42

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A. 我唔係法律界人士.
所以在師兄前題下, 在下係冇資格解釋的.

B. 至於合理辯解..
智識或常識, 一般涉及探索真相,
再貪心點, 則係探索真相的黑白正反兼灰色領域.
探索途徑有好多種, 求學、經驗、社交人脈種種.
越多途徑, 越容易明白如何去分析及求証一件事情, 及伸延的棱鏡折射條件.

法律面前, 永遠會有人大o益法律不公, 亦有人大喊法律章顯公義.
很多時, 那只是人們在法律面前輸了或贏了的反應, 同法律本身冇乜關係.
法律係 set of rules, 而rules有 interpretation.
準則有時係清晰絕對的, 例如違禁武器.
有時係需要個別判斷的, 倒如攻擊性武器.

要個別判斷時, intent 就變得重要.
裝修師傅或物流從業員在街上被發現管有刀具,
同一個無合理或具說服力解釋既市民, 同樣在街上被發現管有刀具,
係有分別的.
但請同時思考一下,
若然帶刀出街就係犯法,
那就會是一條明確清晰的法例,
會設有牌照申請及管理,
而唔係現在既法律況態.

當然, 若社會覺得冇犯法即是等同有權利,
人人帶刀出街, 令法律系統遇上壓力,
甘可能法律就會因應而作出改變.
作者: Dave    時間: 3-6-2019 12:57

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SKIP
攻擊性武器 (offensive weapon)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或由管有或控制該物品的人擬供其本人或他人作如此用途的任何物品;

就「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這一句,請找律師拆吧。

正如在下某年某月某日,袋中狽住把孖人牌菜刀,在下真是毫無擔心會犯法...因為在下真是識煮飯的。
但如果在下袋中是一柄軍刀/刺刀...另計了,因為這些刀具本身設計來就是用來攻擊的,當然可以抗辯這是斬樹斬草或者剃鬚了牙,個官信就可以了。

個官是否信服因為造型而拎一柄開鋒的刀具在身,是很灰色的。
正如動漫節COSPLAY ,沒有人會拎一柄開了鋒的日本刀去扮動漫人物一樣,哪怕一直沒有拔刀。

另外個人感想,熟知法律不是法律界人士的專利,小市民亦應熟知生活圈子中的法例。
值得一看的是近日判案的,單車青年撞傷對面線被判罰HKD 49X 萬...( 索償額五百餘萬 ),
無知+ 自信+ 自辯 = 災難。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 ... ;id=659122914218377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3-6-2019 13:01 編輯 ]
作者: gainax    時間: 3-6-2019 13:39

灰色地帶野少做少錯唔做就冇錯,
為免增加額外麻煩,膠刀肺豉帶吧。。
作者: Gato13108    時間: 3-6-2019 14:40

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帶刀出街,最怕有差人查。
佢問你做咩帶,你答佢係打驚造型用,但係阿sir同你講打驚同打甲由都唔需要用刀,你一時語塞可能會帶你返差館(無合理解釋)

最怕到時心慌講錯野,話怕有賊自衛用(潛在攻擊行為),隨時法庭見
作者: loveless    時間: 3-6-2019 16:04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6-2019 12:57 發表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SKIP
攻擊性武器  ...
再睇返, 那位A 師兄原來係要在下舉出䅁例,
去証明論點的所謂正確性.
那很正常, 雖然亦很被動.

21世紀, 各種智識差不多是到手沾來兼免費的, 這是人類文明首次出現的況態.
人們會否善用及珍惜, 則係另一種議題.

簡單既, 只需google輸入藏有/管有攻擊性武器, 個別再輸入判刑 / 定罪 / 脫罪 之類.
要深入少少既話, 去政府DOJ網站、去HKLII網站內皆有definitive的案例.
若然做完以上動作, 都沒法有一個備置法律精神的結論或方向, 個人會建議, 當遇上何任涉及法律的事, 應該直接找律師, 唔適合自己做或諗任何事...
作者: rho837    時間: 3-6-2019 20:18

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6-2019 12:57 發表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SKIP
攻擊性武器  ...
另外個人感想,熟知法律不是法律界人士的專利,小市民亦應熟知生活圈子中的法例。
值得一看的是近日判案的,單車青年撞傷對面線被判罰HKD 49X 萬...( 索償額五百餘萬 ),
無知+ 自信+ 自辯 = 災難。

係該係! NO9 + 好L ON9 + 真頭ON L 99 = 底L死! 咁! 條L樣可以請律師上訴...不過都係ON9!

以前見過地盆佬攝左把界紙刀係牛仔褲背袋! 有次係地䥫俾班傞佬夾住就正正見到把界紙刀! 拉左翻警處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 搞到佢間公司要請律師上庭, 有足夠理由因工作上需要用刀作工具而一時不記得收藏刀具入背囊! 因初犯警戒後罰幾百了事! 所以都唔咪冇機會野麻煩!
作者: Gato13108    時間: 3-6-2019 21:35

再者,話明係造型用,應該都唔會帶生果刀,又唔係扮廚師。
先不說M3這些以殺人為設計目的的刀具,大部份的求生刀都相當合適格鬥,畢竟有應付野獸的需求。帶把咁0既刀係身,同差人講話用黎切生果,同係後巷帶支鐵筆話用黎抓背有咩分別?
如果撞正同人口角比人周到有刀係身,基本上死硬。
就刀具收藏而言,免得過都唔好帶落街。
就wargame界而言,氣槍已經給一般人暴力的印象,不要再將用來殺人的東西加上去。
對wargame界來說,這是災難。

[ 本帖最後由 Gato13108 於 3-6-2019 21:37 編輯 ]
作者: mouselkm    時間: 4-6-2019 02:28

冇介意我這樣說和破壞師兄們興致,其實我一直覺得甚麼入口或藏有真鐵零件,真品鏡,真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我的觀點是只要有人報警,警察認為有必要上門、跟進或馬上帶到警署,之後再一大批BFIB、個人背景、律師、控方等等全部太多可能性,完全冇一定答案,絕對因人而異,相反,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冇令人有說服警察到場的理由,
作者: jn_jona    時間: 4-6-2019 10:08

作為一個小市民 只知判案黎講 動機都好重要
但要prove到冇動機做犯法野
再退一步 因為貪玩比人拉去差館都夠麻煩

之前五貴山已經有單咁既野 你話打game帶刀玩造形
作者: rho837    時間: 4-6-2019 15:46

傞佬做嘢係睇時勢! 我朋友攝住把界紙刀好多年但都會俾警察周! 點解! 原來因為當時屯門出現界刀色魔!

繼嚴馬田刀仔殺人䅁後...WARGAME配真刀的確有啲??? 如果載刀打WARGAME就最好載埋箱生果同隻燒豬去打! 萬一野到皇氣都叫有啲理由!

[ 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4-6-2019 15:55 編輯 ]
作者: loveless    時間: 4-6-2019 16:16

引用:
原帖由 mouselkm 於 4-6-2019 02:28 發表
冇介意我這樣說和破壞師兄們興致,其實我一直覺得甚麼入口或藏有真鐵零件,真品鏡,真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我的觀點是只要有人報警,警察認為有必要上門、跟進或馬上帶到警署,之後再一大批BFIB、個人背景、律師、控方等等 ...
100%同意
當然現實係永遠都繼續會有人討論.
好多時人都想響一個並唔係1+1既問題上, 有個1+1既答案...
作者: jn_jona    時間: 4-6-2019 17:00

引用:
原帖由 rho837 於 4-6-2019 15:46 發表
傞佬做嘢係睇時勢! 我朋友攝住把界紙刀好多年但都會俾警察周! 點解! 原來因為當時屯門出現界刀色魔!

繼嚴馬田刀仔殺人䅁後...WARGAME配真刀的確有啲??? 如果載刀打WARGAME就最好載埋箱生果 ...
係就榴連啦 榴連乜乜乜 一定要食!
作者: 等放工    時間: 4-6-2019 21:39

引用:
原帖由 jn_jona 於 4-6-2019 17:00 發表

係就榴連啦 榴連乜乜乜 一定要食!
到時唔砌你把刀, 砌你個榴連係攻擊性武器啊
作者: alexddhk    時間: 4-6-2019 22:06

引用:
原帖由 jacky2038 於 28-5-2019 11:08 發表
之前打game見到有ching帶 真刀 落場造型用
一般game場 都允許嗎? 謝
好老實..你把刀既用途係乜..你為影相既.乜人都當睇吾到..其他就...
作者: LCH925    時間: 6-6-2019 03:33

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公安條例33條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公安條例第2條
2.釋義
(1)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  (由1997年第119號第2條修訂)
skip
攻擊性武器 (offensive weapon)指任何被製造或改裝以用作傷害他人,或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或由管有或控制該物品的人擬供其本人或他人作如此用途的任何物品;


基本上根據第2條,你係走唔到數的,因為基本上任何物件都可被視為「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
打個比方,軍刀、生果刀、cutter甚至原子筆,都「適合用作傷害他人的物品」
所以基本上所有律師或者個官都係睇「合法權限」、「合理辯解」、「公眾地方」三個point

公安條例第2條
2.釋義
公眾地方 (public place)指公眾人士或任何一類公眾人士,不論是憑付費或其他方式,於當其時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就任何集會而言,公眾地方包括在當其時和為該集會的目的,屬於或將會屬於公眾地方的任何地方;
翻譯:指一般公眾人士可合法進入的地方

基本上除左你屋企,香港其他地方都可被視為公眾地方,包括私家路,所以都唔洗打

唯一打就係合法權限或者合理辯解

合法權限:例如師兄有相關物品使用需要或資格,包括但不限於遠足導師/歷奇導師,要帶兵上山,拎開山刀/斧頭劈柴開路,合理
小弟都係用呢個理由帶刀
目前仲未被人告

合理辯解:智商問題


題外話:最近大家可能覺得《逃犯條例》點點點,但香港最屈機的法例肯定係公安條例,基本上全部野都可以告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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