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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被查 [打印本頁]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5:43     標題: 被查

事發經過,昨天出車在深水埗食飯,飯後行街在鴨記地當買入一枝舊智款曲尺氣槍,已把彈甲退下才放入膠袋帶回車上,返回公司,晚上收工帶回家,已用纸包好分开放在膠袋,大約8時半收工,一出街便碰上一隊ptu,被查時先自已說明身上袋內有一玩具氣槍帶回家,ptu聽到便緊張起來,先被查身後,再取出槍枝查看,睇好耐,再問為何袋中有槍,我說在鴨記地當買入,但無單無盒,ptu唔信,說如無合理解釋便拉人,好彩當時買入槍枝帶回車上時,與同事談過(有証人),ptu便给我同事通电証明,後再查証一輪才放人,問題在於如無同事作証?又無合理解釋身上為何有槍,被拉後會否會被告藏械可作不法用途?彈甲與槍身已分开放,司拆解都拆开了,警員也不信?又因收工夜,好多時交收2手玩具氣槍都會在晚上,將彈甲與槍身分開放,自信應無問題,但這問題出現了,警員可不理你照拉。

[ 本帖最後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18:07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16:08

唔好用香港字呀,會食字
食左撳back制edit返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6:24     標題: 回覆 2# 的帖子

唔識!
作者: 48191    時間: 24-2-2021 16:25

書面語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16:27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16:24 發表
唔識!
口字邊果類口語字,例如 o既
或者係一d香港異體字,例如 “木台”
如果食左字就撳back制返回,會有返曬,用其他字代替食左隻字再送出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7:09     標題: 回覆 5# 的帖子

好難!!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7:21

一出大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7:22     標題: 回覆 5# 的帖子

打好多次都唔得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7:54     標題: 回覆 5# 的帖子

已解決,謝教學
作者: derp    時間: 24-2-2021 18:46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15:43 發表
事發經過,昨天出車在深水埗食飯,飯後行街在鴨記地當買入一枝舊智款曲尺氣槍,已把彈甲退下才放入膠袋帶回車上,返回公司,晚上收工帶回家,已用纸包好分开放在膠袋,大約8時半收工,一出街便碰上 ...
... 呢期突然多左咁多法律問題. 學某位師兄講, 戴個好大既頭盔先, 如果你有疑問, 唔好信網上D 人吹條文. 去搵律師, 或者睇下有無免費法律咨詢. 就算你俾人拉左都好, 留意你張POL 153 表格有一句, 係你可以自己(自費)搵律師黎同你落口供. 而呢個都唔係法律意見, 只為發夢吹水.

你個情況都重係執法階段, 未到司法階段.

而警察拉你唔需要有可以達至毫無合理疑點既證據先拉. 佢地只需要合理懷疑你已經干犯罪行或將會被起訴干犯某罪行 (見警隊條例第50(1)條). 唔好講定罪住, 如果你話你有支氣槍係身, 客觀上佢地有可能係合理懷疑你拎支槍黎做乜. 而執法者亦無可能你講乜佢信乜. 只可以以最壞打算處理. 所以你無人解釋支槍點黎, 又明顯唔係打WARGAME (無裝束, 又唔係附近有WARGAME 場, 人地又覺得你"形跡可疑" ) 佢真係可以拉你.

而你同佢講個堆野, 佢亦都可以係用筆記低. 一般做法會係, 佢未拉你前, 你同佢UP 左句野 (亦可能係因為呢句野而拉你), 佢覺得係值得記低, 佢就會警誡你, 即"XXX, 我依家警誡你, 唔係事必要你講, 除非你自己想講啦, 但你所講既野可能會用筆寫低及用黎做證供既", 然後問你有乜想講. 你可以保持緘默, 唔會因為咁而破壞你既案情. 的你返差館, 再佢自己筆錄落記事冊然後俾你簽名 (當然... 實際操作係咪咁係另一回事.) 實務上因為被捕人無保持緘默而定罪既, 都不在少數.

而照你講既情況, 似乎最易中既係238 章18 條. 但控方要證明你有"犯罪意圖" -- 即你拎支槍係為左犯罪. 咁中唔中都係要睇返客觀事實啦. 你著住乜野? 係邊度? 當時幾點? 被截查時既行為? 之類. 而執法同司法係兩個標準黎: 明顯地執法應該係要低過司法既證據標準. 但係係架, 咁岩唔好彩既話係有機會俾人的返差館哦.

雖然話只因為佢當時放左你唔等如第日唔可以拉返你, 但係呢度佢似乎係相信左你個故事, 無再繼續落去. 所以應該唔使太擔心.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4-2-2021 19:03 編輯 ]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19:12     標題: 回覆 10# 的帖子

明白,因有同事作証才可無事,但因有時交收2手玩具槍不成,有時會放在公司遲些才帶回家,便成高危了,可否將槍枝拆到散晒才帶走,是否會好些?(自己覺得)。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19:16

你呢個情況真係好危,無盒無槍袋就咁膠袋放入背囊仲要夜晚
學電視廣告:呢個人相當有嫌疑

如果係交收二手氣槍都仲有訊息可以證明
但你呢個情況好易水洗唔清

所以下次夜媽媽真係唔好搞d咁野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19:20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19:12 發表
明白,因有同事作証才可無事,但因有時交收2手玩具槍不成,有時會放在公司遲些才帶回家,便成高危了,可否將槍枝拆到散晒才帶走,是否會好些?(自己覺得)。
仲衰,舉例你得個silde, 拆散左真係未必個個肯定到係堅定流
我覺得你最好避免呢個情況發生
寧願放假先交收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19:26

要留意返
正如樓上講,我地都係非專業發夢吹水
唔係比緊意見大家點樣逃避責任
而係希望唔好有同好因為一時疏忽而惹來麻煩
作者: avegetables    時間: 24-2-2021 20:37

最起碼帶槍袋去交收,可以上鎖最好鎖埋,總之做到的效果係表達:你唔會拎支野出來打人
吾好入彈,氣,電
交收時手機wallpaper可以set一張平時打game圖 表示你平時有“打wargame”通訊記錄係最後一手,確保手機可以在自己控制下先show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0:50     標題: 回覆 12# 的帖

自問好人一個,唔嫖唔賭唔飲(啤酒唔計),只喜歡收藏玩具氣槍,多數收藏而不發射的,夜晚交收帶回家(太座唔覺(只限細槍款),如假日交收會被黑面 ,平時也是多晚上交收或日放公司夜帶回家,現在警号來了,也許今次是好事,醒覺要改改習慣,不要晚上交收為上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0:54     標題: 回覆 15# 的帖子

細槍交收好多時都只有膠袋 方便。
作者: derp    時間: 24-2-2021 21:09     標題: 回覆 11# 的帖子

呢個就唔係法律問題. 只需要將心比心. 你係一個執法者, 你係街上面見到有個人, 你已經截查左佢(而你截佢已經係因為佢"行跡可疑" - 見警隊條例第54(1)條), 點知條友同你講, 我有支(氣)槍係身 -- 佢話係氣槍者, 你點知佢係真槍定玩具? 你會點樣做? 係就咁放佢定要肯定佢唔係想去犯法, 或者已經係犯法?

你身世係點個PC 無從得知. 佢只可以叫CONSOLE 問有無底, 有無拘捕令, 有無俾人通緝. 後兩者有, 拉得. 但係無亦唔等如你唔打算犯案或無曾經犯案. 所以你個D 野, 話之你係CP 個仔, 個PC 見到你有支氣槍只可以用最壞打算黎估計你係做緊乜.

希望幫到你理解點樣避免同類事情發生係你身上.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4-2-2021 21:12 編輯 ]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1:24     標題: 回覆 18# 的帖子

我也明白,所以被查時非常合作,也不害怕,但如返警局也是廷麻煩的,最怕是給太座知道玩玩具氣槍而出事就

[ 本帖最後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2:11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24-2-2021 22:06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1:24 發表
我也明白,所以被查時非常合作,也不
咁你的確身無屎的話,神情語氣都唔同
我相信佢已經傾向信你
加上你有朋友通話做證,所以唔拉你都合理
作者: FBC1    時間: 24-2-2021 22:14

若真係咁好彩,一定要合作,心平氣和,盡量提供交收或買賣紀錄。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2:28     標題: 回覆 20# 的帖子

以前真的以為將玩具氣槍彈甲和槍身分開放行街街會成為可無犯罪意途(因鴨記時不時有驚喜),這想法太天真了。還有返回當口,當主也可否定在這賣出 ,。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2:35     標題: 回覆 21# 的帖子

好彩有與同事談過,因玩具槍不是人人喜歡的,有時也不想给新同事知道自已玩氣槍。
作者: Dave    時間: 24-2-2021 23:13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2:28 發表
以前真的以為將玩具氣槍彈甲和槍身分開放行街街會成為可無犯罪意途(因鴨記時不時有驚喜),這想法太天真了。還有返回當口,當主也可否定在這賣出 ,。
警察上門問有冇賣,店鋪怕上身話乜都唔知你已企定係度了...

又或者甘多網上騙案,你朋友收到對方話自己係警察,現在有單野要你協助...之後朋友話:搵食行遠d 啦,我先唔信,收線..do..do..do...
到時真是水洗唔清...

有時將心比己,警察見你袋住支槍,除非真是非常玩具樣,沒單沒盒放係背包,真是無限想象空間。

講番上年兩年反修例,那時偶有開game 的,完事後大家會多了一個行動,就是影張全家福... 證明大家真是打game ,也叫大家wtaps 留個約戰紀錄對話。
做多一步,大不了沒用,到要用時就會有d 用。而那時又真是有fd 回程渣車被road block 查,問了幾句做乜,幾個人座埋一車,有些仲著緊wargame 衫,大家照樣答事實,望了幾望也就放行,甚麼事都沒有。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24-2-2021 23:19 編輯 ]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4-2-2021 23:57     標題: 回覆 24# 的帖子

今次無事真有運 ,當時被一隊ptu查,心中是不怕的,但現在想想下,都有多小怕怕
作者: Dave    時間: 25-2-2021 00:33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4-2-2021 23:57 發表
今次無事真有運 ,當時被一隊ptu查,心中是不怕的,但現在想想下,都有多小怕怕
下次拎張單跟身就穩陣些。

2 手買賣就留wtaps 對話之類。不過其實也很少查,在下人生係得一次比人查身份證...沒了。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5-2-2021 11:52     標題: 回覆 27# 的帖子

Hi,師兄,(請不要怪我老人家多咀)我雖被查,最後無事,但我也感謝警方的執法行為,他們也是保障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的安全,才會對有可疑人物作出查詢,請不要這樣稱呼他們(再請師兄不要見怪,請諒)
作者: liebherr    時間: 25-2-2021 12:49

最好成支分解,各自用膠袋裝開,彼查時,稱物件是玩具製品,可少好多麻煩,我試過,當然有單據及交收紀錄最好。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5-2-2021 13:32     標題: 回28#

難得樓主明白事理,作出公平分析.
作者: 迷路    時間: 25-2-2021 16:12

Ching,其實小弟覺得這件case ptu做得對,因爲其實帶氣槍去到鬧市算係一件真正可以危害到市民的舉動,因爲沒人保證持有者不會拿出來襲擊途人。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25-2-2021 15:32 發表
理想和現實似乎有很大的差距,特區警方近年來的執法尺度被受質疑,他們近乎採取寧枉無縱的濫捕手法。

308083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5-2-2021 17:24     標題: 回覆 32# 的帖子"

因這次也是我自已做法不對,心想行十分鐘便可上車返家,無想過當中的危險性,以後我會改的,事實那隊ptu查我時,他們的態度也是很客氣的,(當我自說袋中有玩具氣槍時也是)只是全部5-6人立刻把我圍住、
作者: Spitfire    時間: 25-2-2021 18:18

佢都話說如無合理解釋便拉人
即係有合理解釋就冇事。

就算你話去打game 起限聚令下都唔算係合理解釋。

以前太平時,見過一隊人full gear 一袋二袋起廣華街郵局上旅遊巴 就算有警察路過都冇理佢地
作者: kornhill401    時間: 25-2-2021 18:30

引用:
原帖由 槍械老人 於 25-2-2021 17:24 發表
因這次也是我自已做法不對,心想行十分鐘便可上車返家,無想過當中的危險性,以後我會改的,事實那隊ptu查我時,他們的態度也是很客氣的,(當我自說袋中有玩具氣槍時也是)只是全部5-6人立刻把我圍住、
樓主C兄,咁就不用自責. 我覺得你已經無錯, 否則已被帶返警局.
想當年,不同日子,同'博士 '買左兩支二手玩具槍.佢都係用報紙包住俾我.
之後無在槍街逗留.就'拿拿聲 '搭車走了.
其實我都有心理準備;好似C兄你咁唔好采.

[ 本帖最後由 kornhill401 於 26-2-2021 17:43 編輯 ]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5-2-2021 19:29     標題: 回覆 33# 的帖子

嗰幾年,wargame也是一種健康活動,師兄們也很自律
作者: 槍械老人    時間: 25-2-2021 19:33     標題: 回覆 32# 的帖子

認同師兄說法。
作者: gtoray    時間: 25-2-202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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