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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打印本頁]

作者: jwlchan    時間: 18-7-2008 00:34     標題: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明報)7月16日 星期三 16:00

特首[url=]曾蔭權說,有關警隊對被捕保育人士脫光衣服搜身和強迫作「鴨仔跳」的指摘,他承諾會深入了解。
他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不能苟同警務處長未有認真處理有關投訴的說法,香港是文明社會,警隊亦是有聲譽的隊伍,他重申會深入了解。

What is this?
作者: mujiadam    時間: 18-7-2008 00:38

.....樹大有枯枝...希望有身之年都警方都唔好再有"黑暗期"啦...
作者: HunterX    時間: 18-7-2008 00:42

自從97後, 行政主導, 三權不分...

警隊變成行政打狗係必定既事~

隻狗做錯野叫狗主查......
作者: gtoray    時間: 18-7-2008 00:46

引用:
原帖由 mujiadam 於 18-7-2008 00:38 發表
.....樹大有枯枝...希望有身之年都警方都唔好再有"黑暗期"啦...
我倒不認為今次係枯枝問題
作者: jeffreywo    時間: 18-7-2008 00:51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12:46 AM 發表


我倒不認為今次係枯枝問題
而家D市民對Peter仔,講野大力D都話你D風吹傷佢....
服務為本....
作者: 高!高!高!    時間: 18-7-2008 02:33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00:46 發表


我倒不認為今次係枯枝問題
我就覺得係行政打狗再加小小枯枝問題,
被夾在上(官)下(市民)層之間已經難頂,
仲要有果小小唔鬆化o既枯枝,
仲唔比d政客傳媒食住上咩!!
作者: jwlchan    時間: 18-7-2008 03:20

咁到底係乜事? 乜嘢叫保育人仕, 點解拉佢地, 又點觧脫光衣服搜身和強迫作「鴨仔跳, 警務處長未有認真處理有關投訴的說法?

離開香港耐, 乜都唔識, 請賜教!
作者: gtoray    時間: 18-7-2008 03:49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18-7-2008 03:20 發表
咁到底係乜事? 乜
作者: jwlchan    時間: 18-7-2008 05:36

唔該晒大佬G, 咁真係離咁大譜! 點可以叫人剝光豬? 只不過係示威被捕!
作者: harris    時間: 18-7-2008 09:06

仲有好多黑暗野啦
例如只許同行叫"差",不許百姓叫"佬"
搜身時見你窮d爛身爛勢又會串咀d態度差d
對住d有財有勢就死狗咁,對住d窮苦大眾就惡狗咁,簡d講就係狗!
以上句子只針對大部份警隊敗類,不代表少數好警察
作者: Hkpolice-Psu    時間: 18-7-2008 10:11

其實有時我都覺仲有「朝中有人好辦事」呢句...

講真個個都想扎, 咁求其有個有D份量ge人同個pc仔講, 「拿, 幫我搞掂佢, 第時一定有你著數」果d

咁咪死囉...

一個有3萬幾人ge大公司, 升唔升到有部份因素都同人事有關...
作者: 里安    時間: 18-7-2008 11:53

引用: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18-7-2008 10:11 發表
其實有時我都覺仲有「朝中有人好辦事」呢句...

講真個個都想扎, 咁求其有個有D份量ge人同個pc仔講, 「拿, 幫我搞掂佢, 第時一定有你著數」果d

咁咪死囉...

一個有3萬幾人ge大公司, 升唔升到有部份因素都同人 ...
度度都係咁架啦......我就未正式體驗,但大部分"政府工"的朋友都係講同一句:識人好過識做事
作者: KurtznsR    時間: 18-7-2008 17:04

以下分享我親哥哥的經歷~

我哥哥中五畢業,73年當差,86年已經當SIP,期間已qualify一個degree,到2000年已持有3個degree2個master,02年提早退休交位。記得98年當時我嚮美國,同哥哥傾計時,當時佢話佢2日人工等於我細妹一個月收入,當時細妹初初出黎做野人工大約6-7k。
果時,我估佢保守都有70k-80k一個月,

咪以為佢天生書精,一世書虫~ 佢當差時都幾活躍,今年二月佢返左黎,
我同佢傾過,佢承認埋堆衰野係有,
不過佢竟然話自己冇近墨者黑~ 反而話俾我知因為唔想俾人利用,所以鬼頭上司時代開始佢都冇埋堆,佢話眼見當時身邊好多人表面好似俾人睇~俾人賞識,實際係俾人利用,擋刀咩飛,輕則革扯,革扯左就咩都冇。
所以當時成日哩個環頭走去另一個環頭,一唔妥起火就調,不過我相信佢另一方面佢人緣好再加實力,才有位走,有得選擇。

佢到今時今日都成日講:總之,唔做羞人唔做好人唔做衰人都唔駛跟人,跟人去死,你去呀?!  

我哥哥都曾經試過俾人屈,77年,上海街一唐樓天台發生命案,兩個pc,一個士沙,一個總督察,一齊口供話當時受到襲擊,而警員才向疑犯開槍,最後擊斃。總督察叫我哥哥改口供,但佢話~ 當時嘅情況係上到去已經嚮左,見到個犯倒地,冇見到任何襲擊意圖,反而,見到個士沙同pc袋埋左d野,仲窒左少少落個犯袋度,其中一pc又去搬一支生鏽紅角鐵俾個犯揸住,一睇擺明老屈。
我哥哥冇爆大獲,亦冇同佢地夾口供,凈係報佢"局部"見到嘅野。
起初,都冇問題,隔左幾個鐘,總督察叫入房,示意利害,表態威嚇,教唆改口供,表示友好。
但我哥哥沒有答允,最後,反而佢地班友自己改返口供,搵人頂左單野,油麻地警署又少左一個無知警察。
無幾耐我哥哥又調走,但及後都生存左十多廿年...
旺角<何文田<油麻地<灣仔<柴灣<黃大仙<尖沙咀<青衣<長沙灣<荃灣<葵涌,哩廿幾年黎,避風頭,過冷河,左閃右避,一方面照打份工按月有糧出,一方面拼命讀書爭上位,當然樹敵太多,契爺老友亦唔少。

記得,99年我返黎佢帶我出去威,落尖東club,真係一入場,黃sir前黃生後,左右逢源上下關照~ 一台四條友都攬十七條女,冇吹水架~ 果次真係我第一次亦係我最後一次,諗返起,對於我當時廿歲出頭嘅豬仔黎講,都幾威威架~ 亦都係因為返到黎見到個大佬咁樣樣,我先至至唔當差投考警界。
我地玩完走係唔駛堆單,唔知當時哥哥quota有幾多呢~

扎左幾浸之後,我哥哥由行動轉左做內部文職官員。
佢話,嚮佢生涯裡真正擦鞋有兩個時期,
一、係七八十年代入行初,唔打招乎好易奶野,一張白紙考天才死快d。
第二、係佢上左神台,經常接觸d乜太高官,有時真係燒鵝就燒鵝、首飾就首飾、筍盤就筍盤,閉上眼奉獻自己益街坊。
夜晚十二點半打黎話開緊台欠腳,喜歡吃燒鵝就仆倒到搞放定嚮車尾,訂蛋糕仲送埋返堅企,警司叫你上屋企飲食玩俾面派對,遇埋你房訓覺,幾唔願意都要打電話返屋企叫老婆訓先,自己留返嚮度滿場飛。

有時出去玩,叫埋雞俾你,唔係講笑。

襯你飲到頂,先黎開支路易十三,真係咩叫做惡頂。

聽完我的打個突~ 事關我仲有幾個老友記都係當差,有d都當左十三年,但邊有聽過d咁嘅野。

不過與君一夕話,我都了解左很多野,啟發很多。

總結,我哥哥份人縮骨、裝算、陰濕、自私、相當古惑,
幸好對家人還好,

總之,
一切都多得皇家香港警察隊嘅培育同複雜的香港,發酵出這種人。

[ 本帖最後由 tonyjaa 於 18-7-2008 17:19 編輯 ]
作者: jwlchan    時間: 18-7-2008 20:34

警方:因應情況脫衣搜身
(明報)7月17日 星期四 17:00

警務處    長鄧竟成    表示,警方要求被捕者脫衣搜身是因應情況,警方有責任確保被拘留者是否有違禁品。

特首昨日在立法會    的答問大會上,議員涂謹申    質疑警方對被捕的保育人士脫衣搜身,強迫作鴨仔跳的做法,曾蔭權    表示會深入了解。

鄧竟成今日在公開場合回應指出,警員以專業和嚴肅態度搜身,警署的值日官會因應情況,決定搜身的方式。但他同時稱,會詳細考慮社會意見,再向立法會交代。

點觧而家香港變成咁?
作者: gtoray    時間: 18-7-2008 21:00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18-7-2008 20:34 發表

作者: jwlchan    時間: 18-7-2008 23:44

咁係唔係好似人地話"有別具用心既人想利用傳言唱衰香港"?

但呢d新聞係在明報登出既!
作者: HunterX    時間: 19-7-2008 00:37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8-7-2008 23:44 發表
咁係唔係好似人地話"有別具用心既人想利用傳言唱衰香港"?

但呢d新聞係在明報登出既!
老實講, 明報D新聞都愈黎愈誇張失實......
作者: jwlchan    時間: 19-7-2008 00:43

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18-7-2008 16:37 發表


老實講, 明報D新聞都愈黎愈誇張失實......
敢請問師兄呢段新聞你又點睇? 有冇誇張失實?
作者: HunterX    時間: 19-7-2008 00:45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0:43 發表


敢請問師兄呢段新聞你又點睇? 有冇誇張失實?
呢單, 睇怕都無可以作大既地方...
可以話如實報導...
作者: gd1893    時間: 19-7-2008 04:06

咩政治理由、政治打手既話題 得個拗字亦都無謂討論。
警察工作係執行法律,維持治安,
我剩係想講,你無犯法的話,邊個拉得你返差館?

因為違法而被捕、及後再受檢控,
根本就係天經地義既事情。

x x x

作為執法人員,我地唔期望,亦都唔須要你會尊重我地本人,
但你必須尊重執法者既身份同職權。

你可能鍾意係自嘲既同時,某個唔識你既人走埋黎侮辱埋你一份,
但唔代表我地都鍾意係自嘲果陣,比你行埋黎叫我一聲「差佬」。

突然間諗起今朝睇Robocop 3既一句:「My friends call me Murphy, and you call me Robocop.」
同你非親非故,我做咩要忍受你既侮辱?

x x x

對窮人對有錢人做野根本就唔會有分別,
分別係在於對手咩態度遮。

對手好聲好氣既,邊個咁無聊會大聲鬧佢?
對手野蠻無理既,自然唔可以期待有人對佢好聲好氣。

呢點同你銀包有無錢無關,
而係同你個人有無修養有關。

你有錢請得起清洪既,咁咪有個專業人士同你鑽法律罅囉,
法律既野,識利用就無問題架啦,唔係律師邊會收得你咁貴?

無錢請清洪既,法援或者duty lawyer都幫到你架。
一樣有人靠法援同當值律師脫罪。

更甚者,自辯脫罪亦大有人在。

無論你有錢無錢,我地都係一樣咁執行職務

x x x

依家香港可能通脹高D,人工低D,
但仍然係一個可以安居樂業既地方,
更唔係咩戰亂之區。
用「公民抗命」黎做蓄意違法既理據係唔合理既。
覺得法例有問題,司法覆核囉,無錢?法援囉,連八九十歲唔識字既阿婆都識,
作為社會精英既呢班「保育人士」,唔會連呢樣都比唔上一個阿婆呀?

x x x

我反而想問一句,
按照法定權力,一視同人咁去做野, 點解會係濫權呢?

每一個被捕人由外面帶到返差館,
為左保障佢本人、 警察、 同埋將會同佢放係同一個羈留室入面既疑犯 既安全,
係絕對有必要對被捕人進行徹底同完整既搜身。
呢個係行之有年,兼且行之有效既做法。

每一個被捕人,
無論佢犯咩事,
每一次係搜身後離開羈留室範圍,
只要佢曾經有機會同外界接觸, 有機會取得唔應該帶入羈留室既物件,
就應該重新進行一次搜查。

除衫搜身真係咁好玩,咁享受咩?
有無試過係夏天,有個兩三星期無沖涼,頭髮起晒膠既人,
係你面前除衫除鞋除底褲比你搜呀?

真係咁好玩的話,你幫我search埋佢丫?

x x x

唔好話咩保育人士就唔會有咩威脅,
所以唔應該咁徹底同全面咁搜查。
老實講, 佢地私底下做過D咩 / 會做D咩, 除左個天同佢自己本人以外, 又有邊個會知?
邊個敢保證佢地唔會對其他人構成危險?

有心既,唔用大聲公都可以叫到你耳鳴耳痛,
大家記唔記得果位同長毛一齊示威,用大聲公係個警察耳邊喪叫既社工?
人地係社工喇,仲唔係低風險人物?

單案最後上訴完,都係維持有罪既判決。
由此可見,根本上係無咩低風險 / 輕微罪行就「不傷人畜」,應該放軟手腳處理既道理。

x x x

假設某位因輕微罪行 (就當無帶身份證出街呢) 而被捕帶返警署既被捕人,
係返到警署後,就因為佢犯左輕微罪行, 而且無前科,
於是只作依家大家所希望既輕拍褲袋式既簡單搜身(甚至係唔搜喇,好未?),
跟住就放入羈留室等佢屋企人送身份證黎。

點知係羈留室內呢位仁兄同另外兩位被捕人發生爭執不敵,
(well, 每個羈留室都係放一個或三個及以上既犯人, 唔會放兩個既)
平靜後趁另外兩人唔為意,同埋係例行巡查羈留室既警察剛剛巡視完之後,
除低條褲,係春袋底拎左把最細既十字刀出黎,
仲趁果兩個犯人訓著左果陣, 用刀插佢地兩個條頸,活活咁殺死左同倉既兩個犯人...

到時,係咪警方就可以用 「因為佢只係犯左輕微罪行, 而且無前科」
黎為呢個失誤而開脫, 兼且唔須要負任何責任?!

x x x

企係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手劃腳永遠係容易既,
但唔該係批評之前,
好好咁諗下現實既問題。

一次無事, 兩次無事, 甚至一百次一千次無事都好, 出事既永遠係第一千零一次。
唔通真係要有人因為呢D唔成理由既理由而死, 先會令人清醒咁考慮下現實情況?

係咪要全港警察唔止灰心,而係死心,
巡邏唔再盤查,唔再執法,剩係帶個軀殼返工,由得社會大亂大家先會覺得開心?

x x x

最後,我想問下,
有無人記得「聞說證供 (Hear-say)」係唔可以出庭作為證據既,

如果記得的話,
又點解大家每日都拎住「東太蘋」唔知係邊「引述」返黎既消息,
每日咁係到圍攻警方呢?

又有邊個人真正企出黎投訴過被捕期間被逼鴨仔跳?
又有邊個人真正企出黎投訴過係被捕期間被警方粗魯無禮對待?

唔信投訴科既,咪去搵廉署囉,議員呢? 再唔係直接去同警察部索償。
最緊要真有其人,同真有其事。
法庭最公正喇,一於放上法庭審清楚!

無證無據又無膽的話,唔好剩係坐係到吠,依家根本就係「一犬吠影,百犬吠聲。」

真有其事的話,我相信每一個警務人員都希望害群之馬被楸出。
但原來係純屬虛構的話,就唔該唔好再唯恐天下不亂喇。

x x x

又,可能真係有人唔信春袋底放到最細既十字刀,
但我可以話你知,我曾經學過,係唔除衫既情況下,
可以係身上收藏最少十樣違法物品,
十字刀都係小事,槍都收得埋,仲要你即使學過,都未必搵得到。
都係果句啦,信不信由你。

x x x

以上謹代表本人發言。
作者: jwlchan    時間: 19-7-2008 04:48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8-7-2008 20:06 發表
咩政治理由、政治打手既話題 得個拗字亦都無謂討論。
警察工作係執行法律,維持治安,
我剩係想講,你無犯法的話,邊個拉得你返差館?

因為違法而被捕、及後再受檢控,
根本就係天經地義既事情。

x x x

...
師兄, 小弟真係唔知任何人在香港被拘捕都要除清光搜身, 因未被人拉過, 更未知連春袋底都要睇有冇十字刀!

當兵時學過Body Search, 更見過在頭髮, 身體各處藏槍, 但春袋藏刀, 真係大開眼介!, 好嘢, 咁通後庭後再睇個口有冇刀片一定係例牌, 咁而家香港警察拘留所一定係最安全既地方.......其實, 据小弟所知, 警察都有用警槍非法殺人, 犯法, 咁點觧而家都每人重有把鎗既?

似乎除清光搜身理由好唔成立咁!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8-7-2008 20:58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19-7-2008 05:29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4:48 發表


師兄, 小弟真係唔知任何人在香港被拘捕都要除清光搜身, 因未被人拉過, 更未知連春袋底都要睇有冇十字刀!

當兵時學過Body Search, 更見過在頭髮, 身體各處藏槍, 但春袋藏刀, 真係大開眼介!, 好
作者: jwlchan    時間: 19-7-2008 06:38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21:29 發表


d 犯後門藏刀/毒都有啦
呢個做法係比較徹底ge搜身
唔知係當值 do 要咁做定咩

而家個問題係佢地認為所犯輕微, 跟本無必要咁 search
大佬G, 而家係香港有d差人講Check 春袋藏刀, 因為有咁既可能! 無論犯案大小, 冇身份証被拉都一樣! 唔Check 過就唔知!
後門藏毒我都見過, 陰道藏刀片我亦睇過, 唔知係唔係就咁每個女犯人都要咁check ? 呢d唔通真係現代香港有d差人文化? 大開眼介!   

咁有d不良差人用警槍犯過案, 打死過良民, 咁每個香港差人都唔準領槍?

p.s.
我係香港人, 亦係中國人, 無論居在何方, 領乜Passport!  如果香港家鄉有咁錯既事, 我一定要講!

除非有特殊訓練, 春袋藏刀? 我就唔信, 玩嘢就點講都得,  一句香港差人工作好幸苦, 又好危險咁就做乜都得? 咁花咁多錢training 你地當差做乜? 乜野叫專業?

如我所講, 唔通有可能陰道藏刀片, 咁香港差人就可以check每個女犯人陰道? 呢d咁既論點, 除咗而家既有d香港差人講既, 我就真未聽過又見過!  

笑話!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1:05 編輯 ]
作者: gd1893    時間: 19-7-2008 09:29

陳兄對警隊既歧見, 似乎唔係第一日既事喇,
亦都唔係第一次見前輩你帶住有色眼鏡去睇香港警察.

如果你要帶住有色眼鏡,有既定立場咁去睇警察做每一件事的話,
老實講, 就算我地派犯人餐俾被羈留人士咁簡單同基本既工作,
你都一樣可以從我地既工作入面認為我地懷有惡意. 既然如此, 仲有咩可以同你討論呢?

x x x

至於香港警署內既羈留室係咪全世界最安全既地方, 老實講, 我唔敢咁講.
但我相信, 一定會比MPSC轄下既軍監入面, 羈留人士既安全同尊嚴更受到保障.

不過要補充既係, 警署羈留室同MPSC既軍監性質唔同, 使用者亦有別, 其實唔應該拎黎做直接比較既.

x x x

> 除非有特殊訓練, 春袋藏刀? 我就唔信, 玩
作者: jwlchan    時間: 19-7-2008 09:39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19-7-2008 01:29 發表
陳兄對警隊既歧見, 似乎唔係第一日既事喇,
亦都唔係第一次見前輩你帶住有色眼鏡去睇香港警察.

如果你要帶住有色眼鏡,有既定立場咁去睇警察做每一件事的話,
老實講, 就算我地派犯人餐俾被羈留人士咁簡單同基本既 ...
唉! 師兄, 我識好多你地d伙記, 亦好多同我好老友, 我當兵時亦有幸參與香港警隊訓練, 去PTS/PTS演講都有幾次.
我只係真言d, 聽不入耳就算, 我都無謂再多講.
但要講, 我對香港警隊冇偏見, 只係對小部份差人以為自己有特權不能同意.

我都冇當兵成15年, 而且, 我對英國軍隊既嘢, 都有好多不平既事, 又點會利用英軍而比底香港警察!

師兄, 做人唔好太偏激!

點解我地又唔睇下特首遲下點講?
好叻, 我錯, 對唔住阿Sir!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2:02 編輯 ]
作者: jwlchan    時間: 19-7-2008 22:23

又一单, 今次入啦

女警三度脫衣搜身 警監翻案裁不恰當
(明報)7月19日 星期六 05:10

【明報專訊】立法會    通過《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後,警監會昨日首次召開會議。警監會認為警方處理一宗襲擊案件時,女投訴人被帶離警署或離開法庭羈留室時,曾被3次脫衣搜身,有關警員的做法不恰當、不必要,推翻警察投訴課「無法證實」的裁決,改為投訴屬實,涉案女警可能面對紀律處分。

警方﹕已行新指引 涂謹申    斥濫權

助理警務處    長馬維騄在會議後的記者會上指出,警方由7月起已實行新的搜身指引,警務人員搜身前,須向被羈留者發出一份「羈留搜查表格」,讓對方明白享有權利,警員須向對方解釋搜查原因及範圍,被搜身者要簽收表格。

他說,警方搜身,為了確保被羈留者身上沒有違禁品及武器,慎防他們傷害自己、警員及醫務人員等,警方有責任保護他們的安全,否則亦會負上民事責任。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事件反映警方的權威心態,認為被扣押者是帶罪之身,羈留時濫用權力,例如要求被羈留者脫去衣服「殭屍跳」。這種文化務必要糾正過來,但現時指引無助改善濫權情况。

涉及搜身被辱的投訴個案,投訴人為一宗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的疑犯,她被捕後,指控5名女警在其拘留期間,短時間內對她進行一共6次的脫衣搜身。她認為女警濫權,向警察投訴課投訴。

該6次搜身之中,其中3次發生於進入羈留室之前,其餘是投訴人在離開警署或羈留室之後。最初投訴課認為,涉案5名女警按序行事,認為投訴「無法證實」。

後來警監會審核案件,發現其中3次離開羈留室的搜身是不必要及不恰當的。原因是投訴人在進入羈留室之前,早被搜身,證實身上沒有違禁品,投訴人理應不能從羈留室帶走任何違禁品,加上警員做法沒按程序規定,故警監會決定將「無法證實」的裁決,改為「證明屬實」。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則指出,曾有疑犯從羈留室內拆走設施,收起自用。警員有責任保障安全;他又指新指令要求同事為被羈留者簽表格,對前線警員造成工作壓力及困擾。

另外,警方昨在會議上同時公布今年上半年投訴數字,投訴警方的個案稍為上升,由去年首6個月的1259宗,上升6.4%,至今年同期的1339宗。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范錫明說,投訴數字與過去幾年相若,無明顯上升趨勢。
作者: 高!高!高!    時間: 19-7-2008 23:31

脫衣搜身,有時真的有這個需要,我就覺得無可辨駁,
進入時一次,保障其他人安全,應該的,
走時一次,已防拿走公物,其實都已經過份,但都無話可說.
但係............點解要搜6次.
作者: 101653    時間: 19-7-2008 23:35

其實係我眼中....唔知點解....
警察一路以黎比我既感覺係

"為政府行事而光明正大既黑社會"

.....................
作者: 101653    時間: 19-7-2008 23:48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8-7-2008 21:00 發表


其實你如果了解香港ge情況
你可能會有不同睇法

唔好只係相信傳媒
尤其係 apple
有陣時真係頂"平果"唔順...
係...佢好多報道都係踢政府衰野...
好似為民申冤咁...

但係...佢講既野真係好偏激...
好多唔係如實報導...而係好似加左好多個人立場咁...
作者: gtoray    時間: 19-7-2008 23:52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19-7-2008 06:38 發表


大佬G, 而家係香港有d差人講Check 春袋藏刀, 因為有咁既可能! 無論犯案大小, 冇身份証被拉都一樣! 唔Check 過就唔知!
後門藏毒我都見過, 陰道藏刀片我亦睇過, 唔知係唔係就咁每個女犯人都要咁check ? 呢d唔通真 ...
大佬j
如果你係個 cell ge DO
你會劃一程序咁做定係個別考慮?
如果個 SUBJECT 入左倉出左事, 邊個揹?


你對香港政府有歧見!

點解個個上機都要做安檢呀?
唔通個個都係恐怖份子?
全世界都不知所謂!
作者: gtoray    時間: 20-7-2008 00:03

引用:
原帖由 高!高!高! 於 19-7-2008 23:31 發表
脫衣搜身,有時真的有這個需要,我就覺得無可辨駁,
進入時一次,保障其他人安全,應該的,
走時一次,已防拿走公物,其實都已經過份,但都無話可說.
但係............點解要搜6次.
可能擺明玩佢
不過依家比佢玩返轉頭

希望警方能做到個個疑犯都有賓至如歸GE感覺
最好有星級酒店GE服務
作者: 里安    時間: 20-7-2008 00:45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0-7-2008 00:03 發表


可能擺明玩佢
不過依家比佢玩返轉頭

希望警方能做到個個疑犯都有賓至如歸GE感覺
最好有星級酒店GE服務
可以建議警察學院加埋呢個training
作者: jwlchan    時間: 20-7-2008 02:10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9-7-2008 15:52 發表


大佬j
如果你係個 cell ge DO
你會劃一程序咁做定係個別考慮?
如果個 SUBJECT 入左倉出左事, 邊個揹?


你對香港政府有歧見!

點解個個上機都要做安檢呀?
唔通個個都係恐怖份子?
全世界都不知所謂!
大佬G, 我對香港政府冇歧見, 只係對個別執行政府法例既人, 如果過火位就睇唔過眼. 機場安檢並無叫你剝光豬, 但我亦有一次不愉快经验, 在倫敦Hearthow Airport被拒帶一個兵公仔上機, 因有枝3吋長既SA80., 最後要佢地帶去做Air Cargo. 因我問佢有乜法例去支持唔準我帶上機, 佢地冇聲出.

我以前當兵做Duty Officer就一定依Standing Orders做事, 如果有下屬越權或有非法行為, 一定charge佢, 唔理係中, 英或Gurkha. 我當正規22年, 未試過出事.

p.s. 我最後6年, 當更係做边界Duty Officer, 係非常易出事既地方, 但依正來做, 有錯都係例錯, 我就一定冇錯.

d人做錯事, 通常都係感情波出事既! 最通常係打人!

至於監房是否須要星級酒店服務, 有賓至如歸GE感覺........ 咁講又好似偏激左一d, 監房係用作看管不守法既人, 唔係酒店, 但個個疑犯仍須有一定既人權!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19-7-2008 22:08 編輯 ]
作者: Silicon    時間: 20-7-2008 03:47

其實有幾多個係親身見過
又有幾多人純粹聽返黎....
朋友話、同事講、報紙寫、上網QUOTE,聽得太多喇.....
傳聞,有幾多係真?又有幾多係假?
作者: jwlchan    時間: 20-7-2008 04:02

引用:
原帖由 Silicon 於 19-7-2008 19:47 發表
其實有幾多個係親身見過
又有幾多人純粹聽返黎....
朋友話、同事講、報紙寫、上網QUOTE,聽得太多喇.....
傳聞,有幾多係真?又有幾多係假?
我地係外地, 要知乜事都係靠新聞, 特首話要查警察剝光豬搜身, 跟住有位師兄話好應該, 就算冇帶身份証都有可能春袋藏刀, 在監房會可能殺人, 不知理句何在? 動機何在?
跟住我再睇到新聞話有差人因搜身6次將被紀律處分......
我地當然冇可能乜都睇到, 但睇新聞又以乎係有些小差人有小小問題, 而家又話咁會加重差人壓力! 咁由得差人自己定法律就乜壓力都冇叻!

咁到底新聞講既, 有幾多係真?又有幾多係假?
作者: 101653    時間: 20-7-2008 05:43

引用:
原帖由 Silicon 於 20-7-2008 03:47 發表
其實有幾多個係親身見過
又有幾多人純粹聽返黎....
朋友話、同事講、報紙寫、上網QUOTE,聽得太多喇.....
傳聞,有幾多係真?又有幾多係假?
咁呢d係我地見唔到既事...
始終都係要靠 "朋友話、同事講、報紙寫、上網QUOTE" 黎吸收資訊...
唔通真係撞到正見到/親身感受先會信咩??
傳聞係傳聞...但係都有一定可信性...
冇錯有d野係要過濾...但係我覺得報紙咁寫係有一定既理由...
唔通佢地悶到咁...單單野都係老作出黎踩警方??

就師兄所見...你覺得有幾多係真?? 有幾多係假??
就係因為我地唔知先要問個明白...去討論...
作者: jwlchan    時間: 20-7-2008 05:56

要知乜事都唔係靠新聞, 咁到底新聞講既, 有幾多係真?又有幾多係假?
作者: 里安    時間: 20-7-2008 13:53

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0-7-2008 05:43 發表


咁呢d係我地見唔到既事...
始終都係要靠 "朋友話、同事講、報紙寫、上網QUOTE" 黎吸收資訊...
唔通真係撞到正見到/親身感受先會信咩??
傳聞係傳聞...但係都有一定可信性...
冇錯有d野係要過濾...但係我覺得報 ...
報紙野我最多只係得個知字,信我就唔會信晒

點解咁講?小弟有次跟消記師兄去做一單"K屎"(咩k屎唔講啦)

我地做同報紙出ge故事完全唔同,我諗上樓做ge人一定知發生咩事呱

有時唔係報紙老無聊,而係佢知D唔知D又要交差,咁可以點?

我唔係話個都係咁,但係太多呢D人......
作者: jwlchan    時間: 20-7-2008 21:10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0-7-2008 05:53 發表

報紙野我最多只係得個知字,信我就唔會信晒

點解咁講?小弟有次跟消記師兄去做一單"K屎"(咩k屎唔講啦)

我地做同報紙出ge故事完全唔同,我諗上樓做ge人一定知發生咩事呱

有時唔係報紙老無聊,而係佢知D唔知 ...
咁呢单嘢又係佢知D唔知D? 冇咁既事?
作者: 里安    時間: 20-7-2008 21:23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0-7-2008 21:10 發表


咁呢单嘢又係佢知D唔知D? 冇咁既事?
無人講話無呢件事喎

而呢件事我都覺得拉返去之後局內人員對的手法不當

我只係講我對香港傳媒睇法,尤其報紙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20-7-2008 21:29 編輯 ]
作者: jwlchan    時間: 21-7-2008 00:17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0-7-2008 13:23 發表

無人講話無呢件事喎

而呢件事我都覺得拉返去之後局內人員對的手法不當

我只係講我對香港傳媒睇法,尤其報紙
咁真係多謝師兄澄清, 因為呢個主題係 "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 我睇到師兄咁講, 重以為係香港報纸佬惡意中傷香港差人, 咁而家即係証明呢幾件實事都係真既, 但這些我相信係一少少好少既不良差人所為, 而唔係香港差人既政策.
警權過大, 唔係地方之福, 唔好一句大壓力就做乜都得!
作者: 里安    時間: 21-7-2008 00:22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0:17 發表


咁真係多謝師兄澄清, 因為呢個主題係 "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 我睇到師兄咁講, 重以為係香港報纸佬惡意中傷香港差人, 咁而家即係証明呢幾件實事都係真既, 但這些我相信係一少少好少既不良差人所為, ...
我quote返上面師兄講報紙可信性姐......

其實我好同意師兄你所講ge野

但我眼見係香港警權唔見得真係過大......

[ 本帖最後由 里安 於 21-7-2008 00:32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21-7-2008 01:47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0:17 發表


咁真係多謝師兄澄清, 因為呢個主題係 " 特首承諾深入了解警察濫權" , 我睇到師兄咁講, 重以為係香港報
作者: jwlchan    時間: 21-7-2008 02:41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0-7-2008 16:22 發表


其實我好同意師兄你所講ge野

但我眼見係香港警權唔見得真係過大......
多謝師兄對小弟意見既認同.

香港警察, 其實由開始時係一枝半軍事化既部隊, 以前請既巴藉警察, 全部都係軍人出身, 英藉既亦係一樣........殖民地時代, 呢d外藉差人, 欺压市民, 無事打三拳, 到6/70年代, 貪污腐敗, 直到成立ICAC, 香港開始行正軌, 但香港警察遗留對市民不專重既惡習仍然存在,.
正如有位師兄話冇帶身份証被捕, 仍要剝光豬, 查光春袋睇有冇刀, 因有可能在監房殺人, 呢d理據, 真使我哭笑不得!

現在世界係應講法治, 民治. 唔係軍政府, 唔應該行軍法统治.
唔好對任何市民當都係罪犯一樣, 任何人未犯法, 未定罪都係普通市民, 做法例做事, 唔好加入任何私人感情, 偏見咁就好叻!
作者: jwlchan    時間: 21-7-2008 04:37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0-7-2008 17:47 發表


我又唔認為有幾不良wor
入臭格就梗要搜身ga啦
好地地就唔會比人拉
難道打住保育口號就做乜都得?

我個人認為香港有d人權氾濫
請問大佬g, 其實呢单係乜嘢, 到底乜叫"保育", 我真係唔多明.

被拉搜身無問題, 但如個位師兄講冇帶身份証要剝光豬查春袋, 因可能藏刀咁就過咗火位, 冇帶身份証係一時忘記, 冇動机入到拘留所出舂袋刀殺人! 如果咁都話有d人權氾濫, 咁我就冇嘢好講.

搜身無問題, 但不論何事剝光豬搜, 又要查春袋, 後庭, 或陰道就大有問題, 差人唔係醫療人員.

純係討論, 並無意中傷, 或對任何人有偏見.
作者: 里安    時間: 21-7-2008 19:08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2:41 發表


多謝師兄對小弟意見既認同.

香港警察, 其實由開始時係一枝半軍事化既部隊, 以前請既巴藉警察, 全部都係軍人出身, 英藉既亦係一樣........殖民地時代, 呢d外藉差人, 欺压市民, 無事打三拳, 到6/70年代,  ...
你講的同意

但同等重要的是市民都要尊重執法者

我覺得而家香港社會少ge唔係人權(我覺得),係少左一種互相尊重ge氣氛......
作者: jwlchan    時間: 21-7-2008 21:45

里安師兄大佬, 多謝認同意見.

執法者有權在手, 但並非代表就得市民尊重,

相反地我相信公僕要專重市民, 咁市民就會對公僕多一d友善氣氛.

我認為公民無須尊重公務員, 因為, 公務員只係職業既一種.

我相信除咗香港市民要叫警察做阿Sir, 世界其他地方就冇叻, 反專, Police叫市民做Sir/Madam我就在外國聽得多.
作者: 里安    時間: 21-7-2008 21:55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45 發表
里安師兄大佬, 多謝認同意見.

執法者有權在手, 但並非代表就得市民尊重,

相反地我相信公僕要專重市民, 咁市民就會對公僕多一d友善氣氛.

我認為公民無須尊重公務員, 因為, 公務員只係職業既一種.

我相信 ...
唔好大佬...........細佬細你好多..........

我只係覺得人同人之間需要尊重,唔關職業事.......唔通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作者: jwlchan    時間: 21-7-2008 22:40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1-7-2008 13:55 發表

唔好大佬...........細佬細你好多..........

我只係覺得人同人之間需要尊重,唔關職業事.......唔通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唔係話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而係話作為公務員要對市民好d, 對唔住, 我在香港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唔叫佢做阿Sir就好似話唔尊重佢, 咁我當然佢地冇咁客氣.
正如我上文講, 市民叫差人做阿Sir, 除香港外, 可能只有偉大祖國既深圳至有!
作者: 里安    時間: 21-7-2008 23:59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2:40 發表


唔係話因為個人打工就唔洗尊重, 而係話作為公務員要對市民好d, 對唔住, 我在香港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唔叫佢做阿Sir就好似話唔尊重佢, 咁我當然佢地冇咁客氣.
正如我上文講, 市民叫差人做阿Sir,  ...
都對唔住, 我見過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亦都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有禮貌的樣子

阿sir阿sir........我又覺得呢個係稱呼黎姐......叫開咪咁叫囉

呢個已經係香港的norm黎啦....有時D人見到著制服的都叫聲呀sir啦(係未見過有人叫看更做阿sir)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1:28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1-7-2008 15:59 發表

都對唔住, 我見過差人辦事時高高在上既樣子

亦都見過好多差人辦事時有禮貌的樣子

阿sir阿sir........我又覺得呢個係稱呼黎姐......叫開咪咁叫囉

呢個已經係香港的norm黎啦....有時D人見到著制服的都叫聲呀 ...
係, 叫著制服既做Sir 我係香港見好多, 我都比人叫唔少, 但我時常同人講我唔係阿Sir, 在軍隊你地一定要叫我做Staff, 如果在公事上你唔尊重我一定charge你, 軍隊好多Staff Sargent 好鍾意一地sir佢, 我就反面. 因我以前最後6年做training, 所以佢地改口叫我做老師, 俾佢地吹漲!

朋友既就叫我名, Sir我既就唔係朋友, 叫我做阿Sir, 我當佢地侮裒我.....
所以, 我走左十幾年, 而家在香港都重有班老友, 好多重係你地d伙記, 而家個個都好惦, 重做到有頭有面.....但佢地似乎都同意我講既意見.

所以, 自已鐘意點睇, 點做係自我修為.

純係討論, 希望冇得罪任何人, 師兄您都有海量, 同我呢個廢人講咁耐, 好嘢
作者: gd1893    時間: 22-7-2008 03:11

唔該, 我係最初果個回覆入面既係例子, 唔好將佢無限上綱上線, 唔該晒.

無人可以肯定唔會發生我提出既假設,
而個假設既情況(因為無帶身份證而羈留係倉, 再同人因小故爭執, 及後殺人)
雖然唔合理, 但又邊個規定生活上既野一定係合理呢?

今日報紙先有賣 (無記錯又係東方, 陳兄可能都有睇到)
"難忍鼻鼾魯婦殺熟睡夫"
兩公婆住埋十二年, 都可以因為鼻鼾而出人命,
係臭格聚埋嘈交而郁手殺人, 相比之下又有幾荒謬?

x x x

至於濫權, 出入羈留室就要搜身, 天經地義.
當然, 我同意無須每一次都除晒所有衫, 而事實上報紙寫果6次脫衣搜身,
被認為不恰當既只有離開羈留室果3次.
值得留意既係, 返回羈留室果3次脫衣搜身係合法, 合理 且並無過失既.

而事實上, 離開羈留室前進行搜身亦非毫無理由,或以脫衣搜身作為懲罰.
而該報導亦提及: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則指出,曾有疑犯從羈留室內拆走設施,收起自用。警員有責任保障安全"

x x x

如果要同尊貴既涂謹申議員或一樣,
係有既定立場帶上有色眼鏡既情況下去檢視警隊既每一項工作, 每一個決定的話,
你係絕對可以指責警察所有既工作都係in bad faith, 每件事都係損害既市民既權利既.

呢個世界剩係涂議員等先係正義既,
即使佢虛報資料欺騙公帑作為租金, 向佢自己租自己名下既物業黎做辦事處一樣.
都係in good faith, 為左香港好既遮.

x x x

By the way, 其實真係唔須要尊重公務員或者執法人員本人, 大家平等嘛.
但必須要尊重公務員 / 執法人員係執行職務時所代表住既法律及其賦與既權力.

我相信陳兄都明白, 當年你既下屬唔一定要尊重你,
但佢地一定會尊重軍法, 以及你行駛軍法時所代表既權力, 對嗎?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04:37 發表


請問大佬g, 其實呢单係乜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4:27

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1-7-2008 19:11 發表
唔該, 我係最初果個回覆入面既係例子, 唔好將佢無限上綱上線, 唔該晒.

無人可以肯定唔會發生我提出既假設,
而個假設既情況(因為無帶身份證而羈留係倉, 再同人因小故爭執, 及後殺人)
雖然唔合理, 但又邊個規定生 ...
, Sir我唔對,得罪晒阿Sir, 你講既完全有道理, 以後阿Sir你拉人一定要剝光豬,查佢春袋,

涂謹申議? 佢係乜水? 我真係唔識…….
公務員 / 執法人員係執行職務時所代表住既法律及其賦與既權力.係當有須要執行法律時先係代表其賦與既權力, 而唔係著住制服就代表任何人見到你就要拜你,因你代表法律…..
都係唔好講咁, 唔係返到香港被阿Sir拉我,又剝光豬又俾你查春袋, 幾+歲人真俾人笑死.
對唔住阿Sir, 我錯,你代表法律及權力, 我一定要尊重阿Sir!

我就只想睇下特首點講, 最怕連特首都比差人拉就慘叻!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33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22-7-2008 08:37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1-7-2008 21:45 發表
我相信除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8:44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0:37 發表


你會唔會響外國聽到市民要叫警察做長官?
會唔會聽到Police叫市民做先生/女仕 ?

另外, 世界其他地方就冇咁叻,係香港市民會x警察老母
大佬G, 我唔係鬧交, 纯作討論, 以英國, 美國為例, 警察叫市民做Sir/Madam, 市民叫警察做Officer,

市民x警察老母, 一定arrest.....
唔好講警察, x任何任都告得, .....
作者: gtoray    時間: 22-7-2008 08:52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8:44 發表


大佬G, 我唔係鬧交,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9:15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0:52 發表


咁咪係lor
香港人唔會叫警察做Officer ga ma, 呀sir/蛇, 差佬只係香港ge一個通俗用語
市民x警察老母, 係響英國, 美國先拉得

j大大, 我回你ge文都係言之有物, 何來鬧交呢?
一事還一事, 討論歸討論
X人香港應該都拉得, 但一定唔使查春袋.....但可能個袋都冇咗
作者: gtoray    時間: 22-7-2008 09:29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9:15 發表


X人香港應該都拉得, 但一定唔使查春袋.....但可能個袋都冇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9:37

X人係人身攻擊, 拉硬, 在英國拉完通常警告了事!

我成幾十歲人, 江湖行都有幾年, 查春袋真係未聽過, 用作藏刀更新奇

大佬G, 唔好作大我, 大大我, 我受唔起架!

我都知鸭仔跳係乜, 但冇帶身份証唔使咁都得! 阿Sir放過我啦!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1:40 編輯 ]
作者: gtoray    時間: 22-7-2008 09:45

[quote]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9:37 發表
X人係人身攻擊, 拉硬, 在英國拉完通常警告了事!

我成幾十歲人, 江湖行都有幾年, 查春袋真係未聽過, 用作藏刀更新奇

大佬G, 唔好作大我, 大大我, 我受唔起架!

我都知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09:50

I got nothing to say with this matter any more!!!!

However, I still no agree this body search idea. No human right! Sorry!
作者: gtoray    時間: 22-7-2008 09:51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9:37 發表
X人係人身攻擊, 拉硬, 在英國拉完通常警告了事!
有人試過告上法庭話佢X我x母, 恐嚇我
結果係唔成立, 法官話因為呢句係好 common ge 粗口, 而且相信被告非並真係要X佢x母
又有人告性騷擾, 結果都係唔成立, 因為佢係話X你x母唔係x你

作者: 里安    時間: 22-7-2008 11:15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01:28 發表


係, 叫著制服既做Sir 我係香港見好多, 我都比人叫唔少, 但我時常同人講我唔係阿Sir, 在軍隊你地一定要叫我做Staff, 如果在公事上你唔尊重我一定charge你, 軍隊好多Staff Sargent 好鍾意一地sir佢, 我就反面. 因我 ...
小弟其實無乜氣量的......如果你的係廢話,小弟的都一樣係廢話

只係借D意講自己睇法......小弟自細係呢種文化長大......所以慣了口

相信好多香港人都係咁......而家小弟工作上無U著都比人叫呀sir

反映呢種文化幾大影響......

係度都唔該晒師兄講左外國文化係點,等細佬我第日有機會去外國都唔洗出醜

入人地鄉就隨人地俗嗎哈哈

至於警權同尊重問題......大家立場不同,無問題的,呢度吹下水轉頭咪吹過第二D
作者: 里安    時間: 22-7-2008 11:17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8:37 發表


你會唔會響外國聽到市民要叫警察做長官?
會唔會聽到Police叫市民做先生/女仕 ?

另外, 世界其他地方就冇咁叻,係香港市民會x警察老母
所以我覺得有時警察唔夠"爛仔"好難頂得呢D人順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18:08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2-7-2008 03:17 發表

所以我覺得有時警察唔夠"爛仔"好難頂得呢D人順
如果有人同我講做"爛仔", 我就一定做, 但普通情况, 做正常人好.
無謂同呢d人鬥傷身!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18:31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22-7-2008 01:51 發表


有人試過告上法庭話佢X我x母, 恐嚇我
結果係唔成立, 法官話因為呢句係好 common ge 粗口, 而且相信被告非並真係要X佢x母
又有人告性騷擾, 結果都係唔成立, 因為佢係話X你x母唔係x你
大佬G, 我相信香港法律仍基本上沿用英國, 要告人要build up单case, 我9個月前告英國一間大公司既供應服務使我蒙受損失, 在上個月我申請Court order, 因我单case, build up好晒証据, 上個星期佢同我庭外和觧, 倍晒我要既錢.

講粗口罵人雖然可以係刑事, 比如罵差人, 但仍可民事告佢, 未告前要有証据你己盡力自已去settle件事, 最好寫信去問佢點觧X佢x母, 原因何在, 係唔係惡意傷人, 睇佢點答就點講.......如果佢唔答. 你可以同你既感受同佢代答, 等件case有晒對你有利既証據, 叫佢倍比你, 唔倍就申請court order告佢.

我告過幾次人, 衰過一次, 因個伙記冇做晒我要佢做既嘢, 其他既我win晒.
我亦被人告過3次, 冇事!
作者: 里安    時間: 22-7-2008 18:32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18:08 發表


如果有人同我講做"爛仔", 我就一定做, 但普通情况, 做正常人好.
無謂同呢d人鬥傷身!
咁當然

好地地做野無人想搵野黎搞ge.......最少我唔係

打分工姐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18:35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2-7-2008 10:32 發表

咁當然

好地地做野無人想搵野黎搞ge.......最少我唔係

打分工姐
師兄有腦, 香港多d好似你咁有道理既差人就好多叻!
作者: 里安    時間: 22-7-2008 18:39

引用:
原帖由 jwlchan 於 22-7-2008 18:35 發表


師兄有腦, 香港多d好似你咁有道理既差人就好多叻!
你誤會了......
作者: jwlchan    時間: 22-7-2008 19:05

引用:
原帖由 里安 於 22-7-2008 10:39 發表

你誤會了......
請問點解?

OK, 而家明白!

[ 本帖最後由 jwlchan 於 22-7-2008 11: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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