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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士拉扒」被補

唉...!又一個衰..自己知係玩具槍,人地當真槍..的事件. Thx for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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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lw0978 於 3-7-2018 05:44 發表
但凡有關 airsoft 任何消息,方向報必定第一時間負面報導,跟生果花邊作大並無異至,早已習以為常,睇完就算或者可以不理~~
因為見人xx 最開心
原創小說:黑鷲

http://ck10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60842&extra=page%3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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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啲野講到口臭

明既就明,就算唔講法律講自律,道理都係一樣

亦都無謂教人古惑野

硬係唔肯明 ,或者眾人皆醉我獨醒(醒過全世界或者全世界同佢一樣咁豬兜果啲,小到直腸穿loan都只係浪費時間,有本事就去金行/銀行/美國總統面前證明自己正確吧
http://www.wargamehk.com/cgf/viewthread.php?tid=120693&extra=page%3D1
閱讀權限20還真不容易, 呃權限亂吹, 不用太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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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F2011 於 3-7-2018 10:08 發表

唔只airsoft有關,真槍有關都燒到去airsoft事
最近果單講到玩俄氣槍,玩到上癮要玩真槍射人
方向生果平時狗咬狗骨,一講到氣槍就目標一致
政府同傳媒借機反airsoft, 近年中港台都係咁趨勢, 好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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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2-7-2018 22:57 發表


法律上,你間屋找到呢件野,同埋證明呢件野係屬於你,是兩個概念。
根本警員收到order拍門調查(在冇搜查令)情况下, 屋主係有權拒絕警員入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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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如何證實伸出窗果枝係槍管而唔係鑊鏟柄呢?
淨係呢個point已經上唔到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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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頗出名的版友 mic_xx 對此則新聞有何感想.
城大教職員對梁振英之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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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ensionZZ 於 2018-7-2 21:58 發表
如果冇打到人,支槍又冇超jj!我响屋企欣賞我支槍冇理由拉我喎!
申支槍出街已經超越左 "係屋企欣賞" 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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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48191 於 2018-7-2 22:22 發表
唔合理吖,冇理由個槍身留響屋內自己欣賞,伸支槍管出去俾街坊鄰居欣賞咁有趣啩?
之前咪發生過警車/巴士被射擊而爆玻璃事件, 將軍澳又有小童被射擊而令小童受傷事件, 又未拉到人.
佢仲夠膽做此等極可疑行為, 又有人證, 警察仲唔乘機"殺"一警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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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尾呢位師兄應該係慣犯……唔係又點會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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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F2011 於 2018-7-3 10:08 發表

唔只airsoft有關,真槍有關都燒到去airsoft事
最近果單講到玩俄氣槍,玩到上癮要玩真槍射人
方向生果平時狗咬狗骨,一講到氣槍就目標一致
至於正面報導, 生果都有報導幾日前舉行的 AAWS 2018 , 方向唔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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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2018-7-3 17:16 發表

政府同傳媒借機反airsoft, 近年中港台都係咁趨勢, 好唔健康
"中港澳融合" 嘛

十幾年前香港可以寄槍去澳門參加 IPSC 比賽, 但而家好麻煩. 點解?

"中港澳融合"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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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eoprotex 於 3-7-2018 19:10 發表
控方如何證實伸出窗果枝係槍管而唔係鑊鏟柄呢?
淨係呢個point已經上唔到庭啦
有人見到報警,即有人證,除非報案人「龜縮」或落口供時前言不搭後語。否則初步證據成立。
另外,如果報案人聲稱懂得分辨鐵通同槍管外形,甚至話見慣槍械外形(例如這裡各位),上到庭就算辯方用「鑊鏟柄」論來挑機,勝負都係55波。
如果枝槍有消焰器或滅聲器,而證人又能指出其特徵,咁就證據成立。
法律D野,不是簡單的你窒我,我窒你的爛仔鬧交。

[ 本帖最後由 c6250 於 4-7-2018 00: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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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冇相睇,又唔知佢係有火帽定乜,單憑響度齋Up,就真係好難判斷邊個講得啱,因為大家並唔響現場。唯有等睇佢上Court個官信邊個比較實在。
引用:
原帖由 c6250 於 4-7-2018 00:01 發表


有人見到報警,即有人證,除非報案人「龜縮」或落口供時前言不搭後語。否則初步證據成立。
另外,如果報案人聲稱懂得分辨鐵通同槍管外形,甚至話見慣槍械外形(例如這裡各位),上到庭就算辯方用「鑊鏟柄」論來挑 ...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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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48191 於 4-7-2018 00:46 發表
其實冇相睇,又唔知佢係有火帽定乜,單憑響度齋Up,就真係好難判斷邊個講得啱,因為大家並唔響現場。唯有等睇佢上Court個官信邊個比較實在。
這裡是吹水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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