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認真] 政府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諮詢公眾4星期

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26-2-2021 18:10 發表
唉...當初唔知玩玩具槍,都會有咁多陷阱法規;
尤其是果條'藏有仿製槍械'.呢條先至得人驚.
早知就唔玩玩具槍, 玩手錶好過.
手錶唔使點佔據空間,又玩得放心.
呢條列一直存在好多年,唔係今時今日嘅事,成日有人話個個屋企有把刀,點解唔拉,玩具鋪咁多槍點解唔拉?記住非常重要一點-“動機”,你無動機警察無懷疑你有犯罪意圖跟本唔會理你,現時比警察捉藏有仿真槍械嗰啲係有犯罪意圖,另外捉到亦只係協助調查,有無犯法由法官去定,正正經經,行得正企得正,根本唔洗驚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3 個讚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1-3-2021 10:51 發表
相信好多朋友都知,管有仿製槍械、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如要定罪還要視乎環境證供、犯罪意圖。
我擔心的是,現實情況是前線執法者掌握極大的權力(截查、拘捕、使用武力等權力),但知識和操守的質素卻參差;
再加上 ...
我倒想這教下,邊個地方嘅警察無” 截查、拘捕、使用武力等權力”? 就你呢段新聞,大家都知道嗰段時間進行緊學生運動,警方當然比較緊張,另外,你我大家都唔喺現場,究竟點解要去拘捕呢兩位少年?當時呢兩位少年有無做過一啲動作或言語上問題去令警方懷疑佢有犯罪意圖?無人知,而且過後究竟告唔告得入又無人知.......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TOP

如果大家想繼續討論呢條新列,希望唔好再比”顏色”我哋睇,唔係只好鎖文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TOP

引用:
原帖由 Parcel 於 6-3-2021 11:37 發表
如果支持改例,之後有咩人睇你唔順眼報個警,就會有人上門拉人,到時要入你罪真係話都無咁易。“槍管,槍膛”已經夠做。仲有所有gbb m4(除左馬記有邊個唔似,v版mp5內膽直頭死得。只要響到一槍之後散晒都好,響到你就 ...
完全歪曲曬,我已經講過,警察要拉人,要講”動機”, 唔會只係你屋企有玩具,就上門拉人,另外玩具槍管,槍鏜可以點夠做?明顯強度及尺寸跟本唔可以用喺真槍度,如果學你咁講,呢條例通過左,你會掉曬啲玩具?
別人笑我太瘋癲 我笑他人看不穿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