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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先知道,在網上放售呢樣野係會俾人拉.

E+先知道,在網上放售呢樣野係會俾人拉.

之前都經常係某網站,見有C兄放售防毒面具.
先幾日新聞見到有個14歲小朋友被海關拉左.
因佢在網上放售圖中防毒面具.
佢地話呢D係軍事戰略物資.受到條例管制.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 ... F%E8%A2%AB%E6%8D%95

[ 本帖最後由 kornhill401 於 31-12-2023 18: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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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嬲都係,只係無事無幹以往好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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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 60 條例係講進出口. 就咁擁有唔係犯法. 而佢目前只係被捕, 未被定罪 -- 當然可能佢俾人斷正係外國買返黎例如, 咁無得講. 另一個問題, 家下連最高領導人乜野都係話"要睇證據, 不能簡單是/否答係咪犯法", 又或者"所有野都俾法庭定斷", 最大個隻係咁, 下面既執法者既心態會係點呢. 當然唔係去評論呢位小朋友是否已犯法, 但俾人拉左, 乜差都話要拎上法庭, 政府律師、私人律師可能好和味, 案件已經BACKLOG 到2024 年, 做死法官, 當事人就算最後脫罪, 都係一兩年後既事. 心掛掛. 用馬保國一句, "這好嗎". 這不好. 但係香港風氣至此, 打GAME 既, 又或者其他相關既野既, 一係唔好玩, 是但啦.

可能有說, 呢個係防毒面具, 有幾多人打GAME 會用防毒面具. 請睇睇60G 附表. 所管制既並不只防毒面具. 技術上, 就算係平時用最平既真鏡, 即如PRIMARY ARMS, SIGHTMARK, 都可以係60G 管制既物品. 甚至之前有一宗係呢個論壇都討論過既案件, 係防毒面具以及明顯為玩具用瞄具都當係60G 裡面既管制物品. 案件結果未知 (但無爭議係當事人因此而以60G 被捕). 而當然是否進出口係後話. 而報紙披露既係佢係網上放售. 可能後面有其他野無披露 --- 我亦希望係咁樣. 如果唔係, 求其上T2 TOYS, 黎呢度, 幾廿人賣緊真鏡, 防毒面具. 唔....



另一個話題, 只因為60G 唔中唔等如其他野唔會中哦. 單因為佢係因為A 罪被捕不等如佢唔可以因為B 罪被控, 例如可能會係管有物品作非法用途哦.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1-6-2021 17:18 編輯 ]
"At the common law no man can be prohibited from working at any lawful trade, for the law abhors idleness."

Sir Edward Coke

2 個讚好! TOP

以前個講法係直接係外國買/送出外國係犯法,香港內部自己二手交易唔犯法,依家唔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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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好多法例本來都係備而不用,近幾年就被用作權力工具。
淨係應付司法程序,已經可以令被捕者「跌錢」、「頭痕」。
遲d「真槍元件」修例如果通過,都唔知仲有無得玩 G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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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氣槍都有更多理由拉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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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1-6-2021 16:39 發表
CAP 60 條例係講進出口. 就咁擁有唔係犯法. 而佢目前只係被捕, 未被定罪 -- 當然可能佢俾人斷正係外國買返黎例如, 咁無得講. 另一個問題, 家下連最高領導人乜野都係話"要睇證據, 不能簡單是/否答係咪犯法", 又或者"所 ...
以前基本上只要唔係軍用濾罐, mask本身無事,
依家點解搞你唔駛講...

鏡其實無話真唔真, 平價大陸鏡一樣用到係真鐵上面,
所謂仿鏡, 你上法庭慢慢証明囉.

Airsoft都一樣, 當然唔係話以前就唔會搞你,
但今時今日要有心理準備, 以前常識上合法/無問題既野以後唔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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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等放工 於 2-6-2021 12:36 發表


以前基本上只要唔係軍用濾罐, mask本身無事,
依家點解搞你唔駛講...

鏡其實無話真唔真, 平價大陸鏡一樣用到係真鐵上面,
所謂仿鏡, 你上法庭慢慢証明囉.

Airsoft都一樣, 當然唔係話以前就唔會搞你,
但今 ...
唉... 講真, 就算去到訴訟, 律師唔係專家, 亦唔係證人. 即使個律師自己識個樣野都好, 佢都唔可以由自己把口俾證據. 所以好多時只可以靠警察個軍火佬份文去講到底某物件是否"真鏡". 除非當事人有錢到請私狀, 然後自己俾錢搵個專家出黎UP 兩句, 如果唔係其實除非個軍火佬份文好有問題, 或者包唔到底 (即係例如佢講唔到話沒有其他用途之類), 如果唔係佢話可以係真鏡呢個結論要挑戰都有返咁上下難度. 唔係想危言聳聽, 而係一訴訟起上黎, 只會令當事人壓力無限大. 就算最後甩左, 無人會賠返呢段時間心理上既壓力俾當事人架.

但係又令我諗起我有個朋友之前2017, 2018 年到去俄羅斯打GAME, 係托運支槍. 佢只係運左槍, 上面有支HOLOSUN. 其他乜鬼野夜超, 紅外線鐳射佢無拎出去. 但係HOLOSUN 明明又係真鏡, 又反而無野. 佢地托運寄倉係直頭要入房, 搵ASU 黎睇過係氣槍, 先俾寄倉. 唔係想佢死, 但係佢當時俾ASU 睇完, 出境, 入境都無事.

而CAP60G 我搵到既案例係90 年代既野, 係講緊出口電腦晶片. 可能關於氣槍類物品由於可預見刑罰關係未去到再上級法院, 只係係裁判法院訴訟, 無案例. 但係依家既執法方向只可以話係令作為氣槍玩家既我非常不安.

[ 本帖最後由 derp 於 2-6-2021 14:36 編輯 ]
"At the common law no man can be prohibited from working at any lawful trade, for the law abhors idleness."

Sir Edward C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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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erp 於 2-6-2021 14:34 發表



唉... 講真, 就算去到訴訟, 律師唔係專家, 亦唔係證人. 即使個律師自己識個樣野都好, 佢都唔可以由自己把口俾證據. 所以好多時只可以靠警察個軍火佬份文去講到底某物件是否"真鏡". 除非當事人有錢到請私狀, 然 ...
你認為班ASU識分枝鏡真定假?太睇得起佢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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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9# 的帖子

"At the common law no man can be prohibited from working at any lawful trade, for the law abhors idleness."

Sir Edward C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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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B 玩家首要考慮係件野 (GBB、配件) 似唔似、價格是否合理。
以常人的理解,只要件貨無攻擊性、無危險性,「情理上」都應該係合法。但這是常人理解,法律上「無知」從來不是藉口!
但問題關鍵係,警方、海關、法院又會不會考慮被捕者、常人對現實、法律的認知?
例如我有枝 SVD GBB 狙,想配枝類似 PSO-1 鏡,我網購枝 Vector PSO-1,枝鏡屬真定假?需不需要預先報關?
(看過新聞片,敘利亞、也門內戰,真係有狙擊手枝 SVD 係裝 Vector 上戰場 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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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一個人,收埋咁多.又好似誇張左..DD.


[ 本帖最後由 kornhill401 於 4-6-2021 11: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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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9# 的帖子

又衝出嚟,唔搵海關同ASU 唔通靠你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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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4-6-2021 11:11 發表
WOW! 一個人,收埋咁多.又好似誇張左..DD.
309098
五個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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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要介定物品是否為 戰略物資, 可以上工業貿易處 網站check check, 只是玩玩" "玩具" 犯不著惹上官非。
Matt's rock & 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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