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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錢全部都係我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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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定邦遺囑 失蹤子分3億 Bossini創辦人 後人爭10億遺產
(明報)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創辦服裝品牌Bossini的本地著名紡織商人羅定邦離世14年後,其遺囑內容昨日於高院曝光。羅氏第二代後人就父親遺下的巨額遺產爭訟,披露羅定邦生前決定將身家平分為三部分,一份行善,一份給羅氏後人發展,而餘下一份則特別留給一個已經失蹤的兒子。大律師指遺產目前帳面約值10億元,即平均每份約3億元。

當年訃文未提 失蹤子身分成謎

羅氏家族爭產案昨日於高院聆訊。原訴人、羅定邦的次子羅蜀凱指出,父親留給羅氏後人的三分之一遺產,他是唯一的受益人,與其他兄妹及子侄爭訟(見圖)。案中爆出羅定邦的「失蹤兒子」身分成謎,昨日庭上從未有人透露其名字、年齡及何時失蹤,羅定邦當年的訃文亦未見有這個兒子的名字。但羅定邦生前表示,只要兩名或以上子女確認失蹤兒子身分,他即可獨得三分之一遺產,相信該名兒子曾與其他子女一同生活。

曾審議龔如心    遺產案的高院法官林文瀚,昨日聽罷各方陳辭後押後裁決,由於聆訊只涉及法律觀點爭拗,羅家中人毋須作供,原訟雙方昨日沒有任何人到庭旁聽。

委次子「管理」起爭拗

觸發官司的「意願書」(圖),為1996年4月羅定邦在病榻上要求下屬代撰後簽署,並由當時仍在世的妻子陳楚思及六子羅家駒見證。羅定邦於意願書中委任羅蜀凱為「執行人」,要他盡量跟隨其3個意願平分遺產,即發放予失蹤兒子、用作慈善用途及資助羅氏後人。羅定邦把所有決策權盡交羅蜀凱,禁止其餘後人異議。立下意願書後4個月,羅定邦以86高齡撒手塵寰。

除了羅定邦長子羅樂風未有派代表參與訴訟、六子羅家駒不表反對外,羅定邦其餘子女,連同羅家第3及第4代均與「二叔」羅蜀凱打對台,指羅定邦只委任羅蜀凱以「信託人」身分管理遺產。

代表羅家寶、羅穎怡等後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羅(定邦)的目標清楚不過,他把家產平分3份,一份給予後人、一份作慈善用途,至於餘下一份給失散兒子,因為他身為人父卻未及照顧,覺得有所虧欠。」他表示,羅蜀凱即使權力有多大,也必須依意願書分配財產。

律師引意願書 指次子有「無限權力」

不過,羅蜀凱的代表大律師石永泰著眼意願書的字眼,指羅定邦給予二子無限權力,並非簡單信託,羅蜀凱獲准「全權管理」及「擁有」資產,他只需「盡量遵照」先父3個心願,毋須「強制依從」,只是當中附帶條款,要求羅蜀凱照顧有困境的後人。

石永泰表示,羅蜀凱有權選擇酌情送贈或借貸接濟家人,他舉例:「假如羅家後人全部大富大貴,則不符合意願書中『困境』的要求,羅蜀凱亦毋須分配該部分遺產。」石永泰再舉例說,假如羅氏後人真的有「困境」,若羅蜀凱只借出一毫子,並要翌日清還,嚴格上亦算履行了接濟責任。

羅定邦六子羅家駒於誓章中表示,羅定邦96年3月曾叫他找律師想立信託,但他見父親體弱,著他多休息而作罷,可見父親當年有立信託的意圖。余若海則補充說,羅定邦1976及89年兩次攤分公司股份,即使其中一子非由元配所生,但分配方式仍是各子女一視同仁,以此推算,羅定邦希望只讓羅蜀凱獨得三分之一遺產的可能性不大。

【案件編號:HCMP1053/08】

明報記者 陳穎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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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我係果個失蹤兒子,我個名係 Bal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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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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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今次又打幾耐呢
[永遠不忘 R.I.P 13-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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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老先生係咪玩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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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eiss 於 7-7-2010 17:24 發表
又爭產
無3年既仲叫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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