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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鞭打罪人

港大學生鞭打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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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係個社會仲留左係幾十年前
唔係話班大學生冇做錯
係依家d人仲覺得大學生係社會精英 唔應該做錯事

讀過大學有埋堆都會一定玩到冇野好玩就玩核突野
但拍片加流出就係自己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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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會唔準欺凌人, 警察唔準欺凌人, 大人唔準欺凌細路, 細路唔準欺凌耋老, 大學生唔準欺凌大學生...
成個社會剩番用錢至可以合法欺凌, 冇公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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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5-4-2017 17:00 發表
黑社會唔準欺凌人, 警察唔準欺凌人, 大人唔準欺凌細路, 細路唔準欺凌耋老, 大學生唔準欺凌大學生...
成個社會剩番用錢至可以合法欺凌, 冇公義呀~
用錢欺凌果種學名叫做「自由市場」,唔犯法之餘仲有好多學者專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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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Sin, 士可殺不可辱o拉o下o華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39400164

「辱母殺人案」——又一個以暴抗暴的悲劇?

2017年 3月 26日

周日(3月26日),中國各大媒體和社交媒體上,最熱門的話題當屬"辱母殺人案"。
這一案件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大約10名催債人員來到山東聊城源大工貿公司大院,向蘇銀霞、於歡這對母子追債。
據中國官方各大媒體的報導,這對母子先被催債者監視,後母親被催債者用下體侮辱、脫鞋捂嘴;在警察介入4分鐘即離開他們所在的辦公樓之後,糾紛再一次延續。

"面對無法擺脫催債者的困局,以及"杵"來的椅子,於歡選擇了持刀反抗。"

催債人之一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兩名被刺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一名系輕傷二級。
2016年11月21日,於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3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登報導"刺死辱母者",使這一案件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刷屏",成為近期令人最為關注的法律案件。

法律
黨報《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認為,此案在半年過後掀起輿論波瀾,正是因為其中蘊含著許多人的倫理要求和情感要求。
中國著名學者,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在其微博上發言表示:支持刺死辱母者的當事人於歡——無罪。"血性男兒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當防衛,更是見義勇為!"

網民幾乎一邊倒認為,於歡拔刀傷人只因保護母親;更有輿論逼問:為什麼在警察介入的情況下,仍然沒有阻止悲劇的發生。
在如此廣泛的社會關注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周日表示,已經派人前往山東,全面審查案件事實和證據,並重點調查民意最關心的兩個方面:一,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二,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

人性
這一案件能夠在報導後短短兩天時間內引起中國最高司法部門的高度重視,從一個側面反應中國媒體與社交媒體的輿論作用。
與2009年的湖北鄧玉嬌刺死官員案相比,社交媒體讓本案"輿情"更加洶湧。
司法當局迅速採取對應行動,對被告於歡與涉及此案的警察展開調查,其間不可能迴避的事實則是死者究竟做了什麼,使於歡在以一對十的弱勢中仍然揮刀而起?

據中國媒體披露的事發經過和證詞,死者曾在這對母子麵前露出下體,除了言語辱罵還有打耳光等暴力行為。中國司法機構在進一步調查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時候,永遠無法拷問死者杜志浩為何會有如此行為。

很多支持被告於歡的網民都認為,死者杜志浩以及其他追債者不加掩飾的公開猥褻,極盡侮辱之能事的行為,超越了人性底線,是促使於歡以暴抗暴的根本原因。

這一樁經濟糾紛案不幸演變成刑事犯罪案,其背後有太多問題還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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