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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d1893 於 24-9-2011 00:47 發表
老老實實,外地政要用回自己保安班底,我真係睇唔到點解會係「雙手將自己既專業尊嚴奉上」?更睇唔到呢樣點解會係「港人治港, 已經明 (名) 存實亡」?同樣例子,以前事頭婆、之前克仔、最近北極熊總統,佢地 ...
本身係自己地頭, 佢地尼做保安係無問題, 但人圩做保安保到人地響自己居住範圍因為一件衫而俾保安夾走, 如果新聞屬實, 一哥仲要為呢班上大人保安響香港犯法而護航
唔可悲? 公平公正公開去晒邊?
我只係圍繞住一個point 姐, 其他我唔理
保安絕對唔係問題, 但無啦啦將一個只因著左件衫但住響果度既人夾走, 唔理係保安定警察都有問題啦
vip保安並唔係大晒, 界已踩火已過, 一哥仲要話自己人, 因為我講緊既問題,我真心覺得佢係想做港區公安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