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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的士過青馬收乘客錢係犯法~~~~

引用: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4-1-2013 01:39 發表

你岩ー半!!
詳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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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基本古仔-不用理會警察身份)
乘客由"敵士離"出荃灣,經過青馬收費站,的士C機比$30出閘上橋返市區,
到荃灣收乘客$30看來是應該吧。。

-(了解完古仔,看法例)
的士收費是有法例定明,
374d《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附表: 5 條文標題: 的士收費
(via) 每次符合以下情況的租用─
(a) 從大嶼山以外地方開始;
(b) 以在大嶼山或赤臘角的某處為目的地;及
(c) 涉及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
(1997 年第136 號法律公告; 2008 年第12 號法律公
告) ......................................................................................$30.00

及
(vic) 每次符合以下情況的租用—
(a) 從馬灣開始;及
(b) 涉及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
線 (2008年第149號法律公告) .....................................$30.00
原來那$30元,是應該向"入大嶼山"的乘客收的,不論你入大嶼山那�堙C

-(評論)
其實"紅的"正名叫"香港及九龍經營之的士",他撈野的地方是"香港及九龍",
法例為方便或減少成本,讓他們返回"香港及九龍"開工,故可讓他們收附加車費,如過海,入大嶼山

市民,司機不知到又不大清楚收費法例,型成有古惑司機收兩家茶禮,出入都收$,$30袋袋平安


(以上的有錯請用力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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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車費法例,拉個C機係岩嫁,
但另一方面C機及市民不了解法例又可能引至不家有不必要的唔會,敎育是非常重要的

加上生果日報的寫作手法,直都變曲...

"運輸署表示,該名司機收取乘客附加費並無違法"
係呀,運輸署岩呀,但係收入果個呢,,.生果報又唔寫,又唔了解法例,一抛個附加費表
等讀者以為你寫得好岩又有理.....

ー味針對執法人員,人地執法緊有其因及目的,比你一頭版,人人都比你唔導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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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無啦啦點會拉錯人
你估仲係 6, 70 年代話拉就拉咩....
Never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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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4-1-2013 02:29 發表
針對車費法例,拉個C機係岩嫁,
但另一方面C機及市民不了解法例又可能引至不家有不必要的唔會,敎育是非常重要的

加上生果日報的寫作手法,直都變曲...

"運輸署表示,該名司機收取乘客附加費並無違法"
係呀 ...
可能連記者甚至乎佢話果個"運輸署"都唔知係收入果個而唔係出果個.....
Never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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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味大做文章囉。。
生果報之下,一咪將警察定型,唔啱'拉錯'濫權'...
無多角度報導事實或實情(現實真的好多的士佬濫收)

信生果報者,不要笑他on nine,應指出該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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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effreywo 於 4-1-2013 02:13 發表
-(先了解基本古仔-不用理會警察身份)
乘客由"敵士離"出荃灣,經過青馬收費站,的士C機比$30出閘上橋返市區,
到荃灣收乘客$30看來是應該吧。。

-(了解完古仔,看法例)
的士收費是有法例定明,
374d《道路交通(公共 ...
嗱... 法侓我就唔熟既, 唔知呢條應該點樣理解

(vi)        每次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的租用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       
的士司機在租用時為使用青嶼幹線而繳付的使用費。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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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unterX 於 4-1-2013 04:19 發表

嗱... 法侓我就唔熟既, 唔知呢條應該點樣理解

(vi)        每次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的租用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       
的士司機在租用時為使用青嶼幹 ...
咁即係我應該只係比15蚊?

兩條拼埋睇:
(vi)        每次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的租用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       
的士司機在租用時為使用青嶼幹線而繳付的使用費。

(via)        每次符合以下情況的租用─       
       
(a)        從大嶼山以外地方開始;
(b)        以在大嶼山或赤臘角的某處為目的地;及
(c)        涉及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30.00

即係出大嶼山就15蚊, 入就30蚊?
咁睇都好合理, 用就要比15蚊, 但係你無事要搵架車入去, 比番程回程比佢去番本巢搵食好正常

[ 本帖最後由 廢柴 於 4-1-2013 09: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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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nfo.gov.hk/archive/napco/c_p-llink.html
"駕 車 人 士 駛 離 大 嶼 山 時 按 應 繳 的 單 程 使 用 費 雙 倍 付 款 , 但 駛 往 大 嶼 山 時 則 毋 須 繳 費 。"

甘如果要捉濫收附加費係吾係坐入去迪迪離果時收?
23-8-2010  Manila, Philippine
Never for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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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我睇明了

(vi)        每次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的租用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        
的士司機在租用時為使用青嶼幹線而繳付的使用費。
意思係只要司機做左比錢既動作, 客人就要比同等既錢

(via)        每次符合以下情況的租用─        
        
(a)        從大嶼山以外地方開始;
(b)        以在大嶼山或赤臘角的某處為目的地;及
(c)        涉及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30
因為入去果陣無得比錢, 所以(vi)唔適用, 另作一條, 要你入去都比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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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輝輝130 於 4-1-2013 10:13 發表
http://www.info.gov.hk/archive/napco/c_p-llink.html
"駕 車 人 士 駛 離 大 嶼 山 時 按 應 繳 的 單 程 使 用 費 雙 倍 付 款 , 但 駛 往 大 嶼 山 時 則 毋 須 繳 費 。"

甘如果要捉濫收附加費係吾係坐入去 ...
係喇, 呢個都係我心入面既問題之一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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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

那其實現時應該係算"濫收車資"or" 錯收車資"呢??

以這件事來說.個師機連飛都出左, 真係打管司時警察唔係好大機會能告得入...
因濫收車資前題係你有不誠實,有意圖/詐騙/欺騙乘客,警方要有足夠証明,如港紙但美金收費,咪錶做手腳等.

正常警察好少會噤開ED連自已都唔係噤清楚的charge.
,真係唔通放錯左蛇,交唔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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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k23 於 4-1-2013 12:48 發表
個人見解:

那其實現時應該係算"濫收車資"or" 錯收車資"呢??

以這件事來說.個師機連飛都出左, 真係打管司時警察唔係好大機會告能得入...
SORRY, 我知我衰, 但我睇左幾次都係睇到咁...

BTT, 呢排嚴打丫嘛, 可能諗住有殺錯無放過呢...拉錯犯拉人果個又唔洗上身既
鵰。豹。狸。獅。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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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廢柴 於 4-1-2013 10:35 發表
OK, 我睇明了

(vi)        每次使用《青馬管制區條例》(第498章)所指的青嶼幹線的租用 (1997年第136號法律公告;2008年第12號法律公告) ...        
的士司機在租用時為使用青嶼幹線而繳付的使用費。
意思係只要 ...
我既諗法一樣, 有無21世紀既專業人仕/知情人仕/業內人仕可以話我知我有無錯?
地獄裡最熾熱的地方,是留給那些在出現重大道德危機時,仍要保持中立的人。
-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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