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駛 奉公守法
准將
原帖由 Lolanto 於 5-11-2014 18:33 發表 睇真啲新聞內容~確係你岩 大狀幫人辯護的係非禮案 程度係比性騷擾嚴重 相反大狀比個官問時 只要女大狀覺得個官作出不受歡迎、冒犯、侮辱時 並涉及性的行徑時 便構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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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6-11-2014 10:38 發表 女大狀投訴裁判官可能係為左案件上訴留伏筆...投訴成立則證明裁判不中立,重審 社會公義喎~超!
原帖由 進擊的Chun 於 6-11-2014 13:32 發表 我唔喜歡律師,其中一個原因就係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