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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致門神的公開信

仲有四十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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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30-10-2015 17:46 發表
佢真係唔怕死個wor
佢係唔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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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31-10-2015 08:48 發表

昨晩收到中聯辦來電,此人是門神的駁腳007.已被捕,判了死緩,服役中,RIP先!

門神經常用007的圖扮成本人開fb acc, 今次天理循環。
多行不義,唔一定糟天譴,黨會處理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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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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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uisli 於 2-11-2015 10:59 發表

又未必告唔到既,因為台灣的法制笨唔係大家所想咁完善,好多case係檢察官要入你就入你
聽說(小弟對數字唔敏感,有記錯請見諒)有好多二審的案裡面,有6成的case係怨獄
台灣始終都係中國的一部分,陋習又點會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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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BC1 於 3-11-2015 14:21 發表
我意思係,目前西方司法制度算係最公平。
所謂公平,係因為大家都守規舉咁玩
但華人耍聰明,成日出茅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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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帖追到咁留下言先,否則都唔知睇到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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