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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搶槍轟警

記得有親建制議員都話,香港現時的警員「低學歷、易失控、體能差」。2014年北區醫院大陸漢成功搶奪衝鋒隊員配槍並發射事件;今次多名警員處理醉酒鬧事,期間有警員被搶槍及射傷事件,足以證明現時的警員普遍無能力保護自己枝配槍。為了警員自身及市民安全起見,社會應該認真思考,是否需要容許每名警員每次出勤都配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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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係可以殺人既武器,電話係咪?同一枝槍,可以殺賊亦可以殺警。正如幾任一哥上立法會都會講,現時香港治安良好,罪案率低、破案率高。事實上,同八九十年代省港旗兵橫行相比,今日時今日香港涉及槍械既嚴重罪案已經少之又少,而每個警察員已經配備警棍、胡椒噴霧等武器;而且自從「梁成恩案」之後,警員出勤都行孖必可以互相支援。所以,每名警員每次執勤都配槍既安排,並非必要。
引用:
原帖由 LCH925 於 15-3-2018 13:48 發表

因為冇人call你而你又試過趺電話,所以以後都唔帶手機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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