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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無良水貨佬

正如有師兄話, 當事人已經懷疑係氣槍, 但都照做, 仲阿媽帶埋阿仔做, 個阿媽應該負上相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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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20-3-2018 13:52 發表

袋過X光, 人過金屬探測器, 普通機場甚至直通車都有既簡單保安檢查,
如何侵犯人權 ?
有呢一關, 起碼少左好多人挺而走險先.

依家走私賊連9歲小學生都利用, 兒童無論同意不同意, 被利用作犯法搵錢工具一樣係違反 ...
法律上行唔通, 以上面單嘢為例,帶名牌錶出境係冇違反香港法例, 香港既執法人員根本冇嘢可以做. 唔通好心勸佢唔好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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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帶氣槍有好處, 去送死前都有機會因"涉嫌藏有仿製槍械"罪被香港執法人員救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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