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青年立法會外藏1.1J氣槍,被控無牌管有仿製火器

引用:
原帖由 年少無資 於 7-8-2018 08:50 發表


久不久又出現的話題,其實我哋地每個家中有氣槍既人都已經犯左無牌藏有仿製槍械呢條罪,這條法例係用來比警方拉人返去用,不過拘捕不等於起訴,如果你本身係問題人,就可能會用這條罪來搞你,但你無搞事一 ...
對成個wargame/氣槍界嚟講,根本沒有人是荒島。

香港法例由英治一直存有惡法,但以往依靠法庭法治公平公正精神同英治政府而無咁多政治檢控同冤案,不過主權被移交咁多年嚟一直冇就呢啲惡法提出修改,法治精神一路倒退,港共政府就開始用以前過時惡法濫告市民。成日有人講「不誠實使用電腦」,到早排用係黑社會既「社團條例」,仲有上面講「無牌藏有仿製槍械」都係過時惡法例子。如果律政司真係要玩起wargame界,大家上下CGF睇下post留埋言都可以係「不誠實使用電腦」

可以預見,係2047前蝗國化,一炮過將所有市民既氣槍玩具列為非法,到時大家想玩學大陸人咁玩水彈槍,除非你識落d富二代官二代可以同你一齊玩啦。

唔係危言聳聽,不過唔好覺得會有僥倖,唔關自己事,以前立例限2J以下時應該有師兄見證槍街有咩事發生,我諗咁多位師兄都明呢個道理。

[ 本帖最後由 HK416D 於 7-8-2018 09:29 編輯 ]

1 個讚好! TOP

引用:
原帖由 Xgun 於 7-8-2018 09:51 發表
總之唔就自己既就叫"惡法" , 就係冇法治精神   咁對我嚟講最大既惡法 , 最違反法治精神既一定係違例泊車 . 搞到我喳車去食飯都提心吊膽, 食餐安樂茶飯都唔得
惡法唔係講緊就唔就自己啦ching

違例泊車擺明係你將自己架車泊係唔應該泊既地方,邊度可以泊邊度唔得我諗你學車同平時喳車都知啦
「搞到你喳車去食飯都提心吊膽, 食餐安樂茶飯都唔得」既源頭唔係違唔違例泊車,而係你唔去搵/搵唔到/無地方泊車
你明我明,法例係必要既,如果唔係一旦取消違例泊車咁條路仲洗行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