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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立法會外藏1.1J氣槍,被控無牌管有仿製火器

每一年總有幾個post 談及「槍友滅亡論」,你唔信呀?溫水煮蛙呀你...

煩不煩...

一把牛肉刀在家中廚房同一把牛肉刀放在背包行去示威現場已經兩個判斷。

總有人喜歡危言聳聽再說下一個就是你。

其實香港法例有寫明何謂仿製槍及抗辯條件...

好人好姐邊有人攪你...真是有,搵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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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7-8-2018 10:12 發表
香港開埠百幾年,沿用英式法律同案例,法律條文完備,但好多法例過往都係「備而不用」。最近用《社團條例》對付政治組織;今次律政署檢控一個藏1.1J手拉槍的少年「無牌管有仿製火器」,似乎是一個警號——特區政府的 ...
在下比較擔心是香港市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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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gun 於 7-8-2018 10:36 發表

咁係咪要等佢囉枝槍出嚟搞事至可以拉佢呢 ?  黑社會帶架餐準備開片係咪要等佢出手警察至可以憑"藏有攻擊性武器"拉人呢 ? 警察係咪一定要出咗事至可以做嘢呢 ? 呢個係咩邏輯呢 ?
總有人支持離地學說:寧可放走99 個壞人都不可以拉錯一個好人。

雖然自由民主大國成日拔槍連轟十幾廿槍打到變爛蕃茄審都唔洗審,但被殺的都100% 是壞人來,所以沒有問題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7-8-2018 10: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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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7-8-2018 10:57 發表

普通法原則就係咁, 就係寧縱無枉, 有時係幾離地.
但因此亦令香港唔同大陸.
p 兄似乎沒弄清拉人同判罪是屬於兩個獨立程序。

拉人:警方可在任何環境及情況下,只要有合理懷疑即可拘捕任何人士。

判罪:香港行使假設無罪論。

拉人從來都是不需要肯定對方有罪即可拘捕,即使最後被拘捕者判為無罪,甚至根本不提出起訴,警方亦是有充份權力作出拘捕,以防止罪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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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ennytsang16 於 7-8-2018 11:05 發表
當然到最後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罪成點判係視乎裁判官。
但現階段個少年因為一件瑣碎事被捕,仲要被DoJ檢控,所耗費既時間、金錢(請律師)、精神折磨可想而知。呢d就係行政滋擾、司法滋擾。
的確被拘捕的話是十分花精神時間及金錢,香港的法制真是十分擾民,
或者可以學習下外國做法,直接拔槍擊殺了事,簡潔有力又方便,為納稅人慳不少錢。

https://kknews.cc/zh-hk/world/j99z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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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7-8-2018 14:56 發表


D兄, 其實係3個獨立程序, 你漏左中間檢控果part,
以往律政司會過濾一D根本無乜機會入罪, 或拉人程序有問題既case, 唔洗浪費法庭時間.

依家趨向人治化, 咁3合1打龍通要煮死一個人, 都唔出奇.
不是在下打漏,是閣下睇漏:「即使最後被拘捕者判為無罪,甚至根本不提出起訴」

至於煮不煮死一個人就見仁見智,雖然暫時沒有辱警罪,但如P 兄常常說法庭裁決是「煮死」,小心被控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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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7-8-2018 14:30 發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 ... AA%E8%BE%AF-%E7%8E% ...
自衛...即係支槍既目的係用黎射人啦...真係 7 7 7 JACKPOT...

簡單D .. 朋友送...拎去整...二手收...地下執...咩理由都好...係要玩自爆...呢D 隨時監都有得坐既場合就唔好玩「機智」啦...正經搵個律師...真係搵個最平既律師應該都醒過佢...
所以話最擔心既係香港人智慧...尤其是果D 成日高舉要點點點起義果D...大佬你起義都要比少少智慧比人睇...D 義士成日柒出銀河系...點支持你啊...

[ 本帖最後由 Dave 於 7-8-2018 15: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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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7-8-2018 15:08 發表

趨向人治化牙.....咁點解港共政府煮極都煮唔死,中共恨之入骨既黎智英,載耀庭同鄭雨石呢幾個人既呢呵,p兄快D解下晝喇.....
好明顯黎G 英係中共餓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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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方~~ 於 22-8-2018 16:29 發表


"劉康早前否認控罪並選擇自辯。他在自辯時稱,該氣槍是他從報紙檔購買、俗稱「BB 彈槍」的玩具槍,價值大約 30 港元,因為當時住所及學校附近不時發生打鬥事件,他平常亦會帶著氣槍上學以作自衛之用。"

我諗 ...
其實上庭時完全不自辯,乜都唔講,落口供紙亦表示乜都唔會答。

咁警方就只可以按當時證據去控告,表面證據未必可以直接指出事主有意用槍械傷人...分分鐘入唔到...

而家講明拎黎「射人」,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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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22-8-2018 17:19 發表
由劉同學選擇自辯一刻開始,
已將層次推到唔關支槍本身合法與否的問題.
呢類人普遍高估自己的處事能耐.

應用在推動港獨層面上,
最簡單遊戲都未識玩, 就想登上政治舞台,
真係求下你地唔好累街坊.
不排除事主早已經係自己個本土愛港WTAPPS GROUP 問齊智者們的專業意見之後先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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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22-8-2018 17:45 發表

唔講野, 警方都會屈打成招, 或者同佢講認係自衛就無事,
入世未深, 唔識招架好正常.
屈打成招...勁...P 兄是否有相關體會?可否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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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nny.R 於 23-8-2018 12:15 發表
由wgy年代起, 一有涉及氣槍新聞都有人話會被禁槍
到左今時今日 氣槍 禁左未? 槍街收左皮未?
快d 驚呀.. 唔驚又比人話溫水煮蛙無危機意識... 唉..
好啦...驚緊啦...唔好再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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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toray 於 23-8-2018 17:15 發表
你未解到"成招"
可能講緊打左「成朝」,除左咁解冇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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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bay 於 23-8-2018 17:01 發表

屈打 = 被鎖上後毆打, 無反抗下被毆打

7警案同呢兩單街外屈打咁岩俾cam影到先有得告,
警署內屈打邊開到case.

其實響街都已經咁打法, 入到警署無人睇住唔打至奇.
J兄d frd已經做左證.

呢D  ...
人家講落口供你又講「屈打成招」你講乜?

屈打成招識唔識解?即係用武力迫使疑犯承認罪行...

講緊落口供迫人「畫押」的手段...拔指甲呀灌水呀火烙呀之類...打人就打人,迫供就迫供,識唔識中文啊P 兄?

正如你細個比母親大人打CF 問你「下次敢唔敢? 下次敢唔敢?」, 你又話媽子屈打成招? 果D 叫騰條蚊豬肉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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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renhim 於 23-8-2018 17:41 發表


呢D野你留返去幫港出聲講啦!
你估愛國真係大晒既咩
換轉係有個市民比人搵卡版/垃圾筒車到跌落地而喝止不能,施暴者仍然繼續襲擊,開槍不是合理選擇嗎?

J 兄說的不無道理,但當被打對像變成警員時,持平既市民反而覺得警員開槍不合理?

其實在下覺得警員最不合理是對天開槍而不是射擊施襲者。

BTW 呢度吹水廣場,不認為此處有前設政治立場,無論發言如何,亦不應該叫人「去其他地方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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