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10週年紀念摺刀收刀區

引用:
原帖由 車神勇 於 9-9-2013 01:06 發表
其實帶呢把刀出街有冇問題?
日常我認為唔應該帶任何刀隨身
就等於好地地都唔好袋支氣槍響身

TOP

引用:
原帖由 車神勇 於 9-9-2013 01:06 發表
其實帶呢把刀出街有冇問題?
睇返香港法例第228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並有所意圖.
任何人管有任何腕銬或其他為束縛人身而製造的工具或物件,或管有任何手銬、指銬、攻擊性武器、撬棍、撬鎖工具、百合匙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可處罰款$5000或監禁2年。


第228章《公安條例》第33條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 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由1978年第27號第2條修訂)
你可以上http://www.legislation.gov.hk/睇返D條例!!

例如帶刀行山,係用來迷途時自救,都係一個合理的理由,不過最後係睇下有無警察信唔信呢個合理理由!!

TOP

多謝各位老細
已給予10週年勛章一枚

TOP

回覆 243# 的帖子

辛苦呀公喇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1-9-2013 01:52 發表
多謝各位老細
已給予10週年勛章一枚
辛苦晒了, 多谢阿公~!
「Reality is a prison, Your mind can set you free.」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1-9-2013 01:52 發表
多謝各位老細
已給予10週年勛章一枚
Thx
Are You Ready ?!

TOP

引用:
原帖由 gtoray 於 11-9-2013 01:52 發表
多謝各位老細
已給予10週年勛章一枚
多謝阿公 。。。十個水蓋了。。。

TOP

Quick question... How do I collapse it... Mine's kinda stucked...

TOP

引用:
原帖由 Shippy 於 24-12-2013 00:51 發表
Quick question... How do I collapse it... Mine's kinda stucked...
按住釋放板後
用刀背輕打向墊有軟布的硬物
嘗試重複開收動作磨合相關組件
P.S. 小心手

TOP

我可能係第一個崩刀o既人……
廣 邑 千 家 群 所 羨
萬 鐘 於 我 何 加 焉
志 分 涇 渭 昭 真 偽
立 德 樹 人 續 孔 篇

TOP

引用:
原帖由 積夫 於 2014-1-3 12:30 AM 發表
我可能係第一個崩刀o既人……
我上兩星期用來切燒肉切崩左
,應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