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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Cman 於 29-10-2014 18:14 發表
唔係嚇唔嚇,係要自行承擔風險。
最重要係可免側唔好親身帶,上身親麻煩。
算吧啦。
難道明知寄受管制物品,用大聲公大叫我犯法咩。
大把ebay賣家部usps, 出左事充公左係買家硬食。 至於我用咩途徑,知既師兄會明,無謂多講累街坊。
我識友人,懶勁話幫人拎surefire某D受限制型號,帶出美國上機,結果係海關俾人扣住,攪一大輪又要揾上司出信証明係執法人員自用。結果三支surefire充公,扣左兩日要自費再買機票回港。
好多人講就兇狠,結果做就好碌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