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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西環警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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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n_jona 於 6-11-2016 21:06 發表
好似話有警察跌子彈
唔係去管遊行既警察唔帶槍咩?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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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認同兩位既宣誓內容
但亦唔認同政府先以手段去阻止某d人參選
更甚係阻止成為議員,仲要冠以依法行事之名,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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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G-42 於 6-11-2016 23:26 發表


我諗冇公司請人會請個抱負係分裂公司既人番工囉...  點自由都冇可能比個咁既人入公司

如果換轉你係間公司既老闆 , 你會唔會請呢個人先?? 如果你話可以照番工,我冇野講
咁要睇下個老闆係人民定係一個極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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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6-11-2016 23:39 發表

你話牙...?我唔認同喎!
話不投機半句多,你咪x再回我,我亦唔x想理你,收線
人家似乎無粗口過你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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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08 發表

sorry...我改返dx
仲有個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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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tthong 於 7-11-2016 00:17 發表
其實法例都係人定,現在先發現有未夠完善地方,所以update返切合返現實需要,都好正常吖
有一日,有人比人告一條罪唔入
咁就可以修改法例完善佢,仲可以有追溯
告到入為止,諗起都爽YY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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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ngchak 於 7-11-2016 00:25 發表
有政治含義既釋法~
港人治港大前提下,有需要中央幫我地完善?
玩完個完,善終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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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ng383 於 7-11-2016 00:39 發表


“一罪兩審小組委員會主席石永泰資深大律師說︰「現有規則旨在令罪犯可免就基於相同事實的同一項罪行而再次遭到檢控,但倘若此規則所引致的後果是容許某人在嚴重罪行的審訊中獲判無罪之後,即使出現新而有力的罪 ...
我預左有人咁講啦
咁我改埋可以一罪兩審咪得囉
夠完善喇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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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7-11-2016 00:52 發表

其實睇返數據大陸人拎綜援真係唔係太多咋,本地人至勁呀,(由其有細路果D)
大陸人幾時開始可以拎香港綜援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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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豆豆,我都真係唔支持港獨L的
呢個打靶仔,細細個比鬼佬湊大,依家返黎親生老母度
日日呀支呀左
真係想睇下個老母趕個仆街仔出街自生自滅
最好黎個全民投票,支持中共既一定大比數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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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7-11-2016 13:04 發表
呢度最近..火藥味..似乎多左D Thx for sharing
呢個帖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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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以後所有議員委任算罷啦
好似祖國同北韓咁,乜議題都全票通過
全民熱烈支持中央同特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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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8-11-2016 16:52 發表

港英時代所有立法局議員都係委任既,咁呀公你話當年好唔好呀?
好呀,所以咪話不如改返委任制囉
全民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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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BL 於 8-11-2016 17:01 發表

咁香港真係會大暴動都似。
點會?以前港英時期委任制都不知幾咁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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