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9-1-2016 00:25 發表 
逃税=避稅
在某些地方如米角及袋鼠㠀都以經改例把"避税"行為定為犯法.......
eg. "逃税" 係指你明明收入100元, 但你暗地�埵為_30元, 交税時聲稱收入只得70元, 打税時跟70元咪打小税了! 你咪搛了30元之應收税錢! 變相你偷了政府錢!
eg. "避税" 係指你明明收入100元, 但你請會計師造數, 叫會計師用現有法律漏洞去減低你應該交之税款! 假設你跟標準税例應該支付30%税(即係30元), 會計師就有意地一早同你造定一大推開支(有些開支明明唔關事或左手去右手但引用法律漏洞計算在內從而加大開支洗费 ) 结果扣税金额加大了從而減小應付税款效果! 所以税務局一當發現有税務計算上有漏洞就會加法例堵塞漏洞, 長期動用旁大人力物力時間同班會計師鬥智鬥力咪索性把"避税行為"定為犯法! 即係税局大哂"佢話你條數唔啱 ! 你冇得駁咀只有求佢鬆一鬆手方便下啦!
所以會計師現在唔對客人講: "逃税及避税方法" ! 他們只會講"税務管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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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29-1-2016 16:38 編輯 ]